作者minivanilla (Lost in Paradis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購物網站聲稱標錯價格拒絕出貨
時間Sat Nov 8 16:05:59 2008
我先聲明我不是要來引戰!
只是針對F版友的見解提出另一個看法:
如同我上篇所言,網路購物在實務上認係屬「要約之引誘」,
在符合誠信原則之前提下,如買受人見網路商品欲購買之,必
定要為下單之行為,即買受人已受出賣人要約之引誘而為要約
之意思,按通常網路購物情形,買受人下單購買時,通常均有
勾選確認本交易買賣之選項,而該確認,有可解釋為係為出賣
人對於受被要約之引誘人之要約為同意之意思表示,此部分合
先敘明。
這種案件關鍵在於買受人於買賣契約成立時係否有符合誠信原
則,如市價一萬二標價一千,這種顯然不相當之價額,而可推
定係屬出賣人之意思表示錯誤而為之者,買受人遽知此情形,
仍故意下單購買,縱令有確認意思表示之選項或網頁存在,此
買賣契約成立當時,業已違反誠信原則,依據民法八十七條及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可認定該買賣契約得撤銷之。
我個人比較支持消保會的看法,這件案子其實有爭議性,如果
告上法院,我也很期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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