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pluie (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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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請問舊制勞保年資保留以及後續請領的問題
時間Wed Oct 1 00:58:06 2008
很遺憾
根據小弟的瞭解
舊制的勞保老年給付,必須要同時符合「退保、年齡、年資」三項規定才可以給付
死亡無法等同退職,因為在舊制勞保給付裡(新制也有)是屬於「死亡給付」
必須在保勞保的情況下才有
這的確是舊制的漏洞
而且似乎就算是新制,也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家屬無法請領任何給付,也無法申請保費退還
以上,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 引述《alexandre (NA)》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家父於勞保投保年資22年4個月的時候,因某些因素改投公保,而勞保方面則申
: 請年資保留。不料在家父轉投公保後一年多,因病逝世。公保有給予家屬死亡給付,
: 但是舊制勞保條文規定,勞保轉公保後續的老年給付,需要等到「年老依法退職」之
: 後,勞保才會給予老年給付。但是家父卻是應病過世,不符合年老依法退職之規定,
: 所以無法請領老年給付。
: 問題:
: 1. 請問死亡的是否等同於退職?勞保局以此條文拒絕給付,是否法律條文有漏洞?
: 若是有漏洞,該由家屬自行承擔嗎?
: 2. 勞保年資保留,對一位已經過世的人,有什麼意義呢?家屬是否能再請領呢?
: 3. 如果勞保局不給予老年給付,家屬能要求把22年4個月的保費退還嗎?還是就這樣
: 白白送給勞保局呢?
: 先感謝各位幫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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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0.149
※ 編輯: nightpluie 來自: 220.137.20.149 (10/01 00:59)
※ 編輯: nightpluie 來自: 220.137.20.149 (10/01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