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ikiki (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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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繼承] 限定繼承 v.s 拋棄繼承
時間Sat Sep 13 15:59:54 2008
拋棄繼承手續比較簡便但會麻煩到下一順序的繼承人 只要下一順位繼承人有辦理拋棄繼
承或限定繼承就不會繼承到財產再下一順位也是 你們在辦理拋棄繼承要通知下一順位繼
承人 辦理時要附上證明有通知 以你男朋友情形就必須通知你男朋友的下一順位繼承人
也就是爺爺奶奶
若你男朋友與父方親屬處的不好 就不建議這樣作因為這樣會麻煩到他們要辦理拋棄繼承
或限定繼承 若他們不熟知法律程序說不定會讓他們誤解帶給他們麻煩或真的帶給他們麻
煩(不懂程序以致真的繼承)
限定繼承手續上比較麻煩一點須附上遺產清冊和登報紙公告 其實也不會多麻煩就去國稅
局查一下被繼承人的遺產 查的到的就列入遺產清冊 其他查不到就可以不用寫了 然後催
示公告 辦理後其效果就是以繼承之財產為限清償債務 超過繼承財產的部份就可不必負
責
勞保遺囑津貼是依勞保條例規定領取並不算入遺產 你男朋友與他的兄弟是第一順位可領
取 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都不會影響到領取資格 若有繼承勞保金也不計入繼承之財
產 另外程序部份可到司法院網站查詢有表格及註明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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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49.113
1F:推 depravity:不是處的不好才要順勢踹一腳嗎處的好才不要麻煩人家吧XD 09/13 16:09
2F:推 jasica:謝謝 寫得很清楚 接下來要看男友怎麼決定了 thx ':) 09/15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