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惡劣的賣家
時間Fri Aug 29 02:12:35 2008
1.民事訴訟需依證據審查,只要你所給評價為事實,並不會敗訴。
且該公司商譽是否價值20萬,還需依主客觀情況衡量。
而且原告還要先繳交民事訴訟費用,因此個人推測賣家不會真正提告。
2.至於他不退你錢,不構成任何犯罪,只能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感謝R大指正)
只是可能要出庭一兩次,成本請自行衡量。
3.反過來說,他給你負評這件事你也可宣稱要提起民事訴訟,甚至誹謗罪告訴。
不過實際上誹謗罪不會成立,除非這帳號能與現實生活中的你連結。
※ 引述《hijili (小賀=V=)》之銘言:
: 後來賣家又傳給我一封訊息,如下:
: 你好,請問貴方惡意攻擊污衊本公司的賣場之評價是否要透過露天官方解決?
: 如果不願意解決,本公司將於9月1日至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針對
: 貴方匯錯款還惡意評價污衊之事件請求民事賠償20萬(此金額是由合法會計計
: 算出來的金額,針對本公司為此事件花費人力物力計時的報酬計算,完全合情
: 合理,此外,此賠償絕對是捐贈給台灣弱勢團體),律師費5萬,開庭費3000元
: ,請在8月底前給予答覆,謝謝(補充:本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在此民事事件法
: 官判決結束後,本公司保證會退還貴方匯錯款的1000元-17銀行手續費=983元
: 台幣,請放心,本公司誠信保證說到做到。)
: 這又該怎麼辦...
: 話說,我給他的評價是:
: 賣場與實際商品不合,與賣方多次溝通要求退款,賣方還叫我手續費自付,
: 又說我莫名其妙匯款到他的帳戶,還對我說「我有叫你下標匯款嗎?」,
: 要求退1000元竟然只說要退我983元,手續費又不是我在賺的,MSN聊到一半
: 還離線,真是差勁的賣家!如果不退款,將尋求申訴管道。
: 他給我的評價是:
: 大家注意..他是惡意攻擊的買家,專門找賣家的碴。
: 您可以多去申請幾個帳號繼續惡搞,我不會怕你的。
: 謝謝大家的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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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61.7
1F:推 ABBOBO:告對方詐欺?? 我看最好不要 有誣告的可能 08/29 03:35
※ 編輯: Jasy 來自: 59.112.197.87 (08/29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