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qipower (Ho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勞資] 資方是否要付資遣費
時間Wed Aug 27 16:04:30 2008
※ 引述《paulaya (家具中盤小公主)》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本公司為家具中盤商,僱有六.七名司機,台北區司機簡稱A,於七月底車子被拖吊,A前往
: 拖吊場取車,但因A無駕照故無法取車,事後本公司決定八月份開始,每個月十日要檢查駕
: 照(當然面試時都有先檢查過),若無駕照者將自動離職,A因為96年年底因酒駕而被吊銷駕
: 照,八月十日當天司機就自動離職...
: 問題:
: 1.事後A來電要求離職證明及遣散費,我們只給了離職證明,請問我們要給資遣費嗎?
: 2.另外A還有提及預告期間工資,這個我們也要付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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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retch.cc/blog/turtletur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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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
三十日內為之。
看來比較符合第4點,不需預告,無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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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145.157
1F:推 paulaya:請問那是否連預告期間工資也是不需付呢?謝謝!! 08/27 16:15
2F:→ weiqipower:是的 08/27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