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bid (憔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未婚生子,如何爭取扶養費
時間Sat Jun 28 13:08:03 2008
抱歉 糾正一個名詞
是「認領」 非「認養」
(學法律對這名詞比較刁鑽 因為老師說學過之後再說錯 親屬就當掉)
我就我所知道的大概回應
關於認領這部份
96年新修正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因此並不是直接強制認領
而是你妹可以提出強制認領之請求
如果你妹勝訴的話
民法第1069之1條準用第1055~1055-2條
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
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之請求酌定之
也就是說
你妹勝訴後 女兒已被男方認領而視為婚生子女
監護權&扶養費用問題由雙方協議
如果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
妳妹或對方可以請求法院酌定
這時候就交給法院審判了
對方如果態度太強硬
建議最好找律師
我只是做簡單的解答
若以上有誤或另欲補充者
煩請不吝指正
祝原PO妹妹事情能圓滿落幕
※ 引述《jlhuei (咕幾咕幾)》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我妹未婚生子,男方不聞不問,
: 所以想透過法律途逕跟男方索取扶養費,
: 爬文看到版友說可主張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打教養費的給付之訴。
: 請問一定要認養才行嗎?這部份是可以強迫男方認養嗎?
: 我妹很害怕女兒會被男方搶走,因為男方根本就不想要這孩子,
: 如果我妹收受了男方的扶養費,將來打監護權官司時,有可能會歸給男方嗎?
: 麻煩大大們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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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157.186
1F:推 jlhuei:謝謝您詳盡的解說,我會跟我妹好好討論研究的 06/2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