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待會要去台中一趟
時間Wed Jun 25 10:32:40 2008
你已經提到了重點,
"被告若是堅持沒有錢歸還 或者早已脫產",
如果你沒有先做假扣押或者對方名下確無任何財產,
在民事訴訟之前的調解程序中,
你要考慮到訴訟的成本,
以及將來強制執行可能面對債務人名下無財產之窘境,
據此來決定和解的金額.
誠然,判刑五個月就可以脫產不用還錢確實令人氣結,
但是現在你能做的大概就是盡量減少自己的損失,
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再者,如果對方聲稱沒有錢可以還你,
可以請他多少拿點前金出來,
並且在和解筆錄中承認你全部請求的金額,
這樣至少可以免除你日後還要前往開庭求取執行名義的麻煩.
此外,賣帳號給詐欺集團的人,
大部分都是年輕識淺的年輕人或居無定所之無業遊民,
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對方可能根本不會到庭.
之後可能還要再去開個一兩次庭,才能拿到判決.
祝你順利~!!
※ 引述《defeat1 (瘋狂鑽石B)》之銘言:
: 前年被詐欺32萬 後來抓到賣帳號給詐欺集團的人
: 於是我請求民事賠償 被告好像被判5個月而已(賣帳號的人)
: 待會要去民事調解室跑一趟台中
: 我想問的 我到時候去 要跟被告要求32萬元全額嗎?
: 萬一對方聲稱沒有錢歸還我 或者是沒那麼多錢叫我打折
: 我該如何是好?
: 被告若是堅持沒有錢歸還 或者早已脫產 我該如何是好
: 只要坐牢五各月就不用環錢 實在令人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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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niveschou:如果是年輕人 32萬因該好談 因為32萬買一個年輕人的 06/25 17:38
2F:→ Kniveschou:信用其實還蠻划得來的 你可以分析一下利弊給他 06/2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