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wingking (BO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問] 請問可以在網路上轉讓"智慧財產權"嗎?
時間Mon Jun 16 19:18:00 2008
※ 引述《a149851571 (yem)》之銘言:
: 如果有人畫了一張圖要給我使用...
: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可以利用什麼方式轉讓智慧財產權嗎?
: 有沒有類似電子合約的東西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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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不是留客天。
來賺賺稿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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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架構,我大概列舉適用法條,就不再多加解釋了。
(1)著作權轉讓:
著作權於完成著作時即取得(10),著作權亦無需向主管機關登記。
著作權之轉讓列於37條,其中第一項為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第二項則是,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後或轉讓著作財產權,並不影響
第一項的授權效果。
(2)授權書宜記載事項:
依37條一項所為之授權,宜記載:
授權利用之地域(如臺灣地區)
時間(如97/6/16-107/6/15)
內容(著作之種類:見第5條,此例中為圖形著作)
利用方法(著作財產權種類:見第22-29,此例中可能為重製,
公開傳輸,改作,移轉等)
(3)建議:
由於著作權不需登記,故轉讓時雙方留有電子郵件亦足。
若有書面記載出讓人與受讓人那更好,省了日後涉訟時的舉證麻煩。
(4)例:
姓名 (以下簡稱出讓人)授權
姓名 (以下簡稱受讓人),就
一、出讓人完成之圖形著作(或美術著作)(以下簡稱著作),
於臺灣地區使用。
二、授權時間(起~至迄~止)。
三、於期間內受讓人就著作可行使重製,公開傳輸,改作。
立約人 出讓人
受讓人
中華民國 X年 X月 X日
註:本例中未明定是否專屬授權,也未允受讓人移轉所有權。
如受讓人係作為出版用途,宜就移轉部份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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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29.3
1F:推 a149851571:感恩 06/16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