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買房子
時間Thu Jun 5 17:59:49 2008
※ 引述《todays15 (喜歡不一定要擁有)》之銘言:
: 沒多久後也離了婚....
: 但因為朋友是負責人,所以當時他之前在打工地方有認了一些散股也被凍結!
: 但之後法院又還給了他,他不清楚是因為這是他個人的資產,
之後法院又還給他,
大部分是因為無拍賣實益或是拍賣不掉所以啟封.
跟你要問的主要問題不太相關,所以從略.
: 還是因為這是開公司前有的,所以法院不能凍結這部份!
: 大概五年前公司被強制註銷營業執照了!
: 朋友在上一各工作也曾因欠國家帳款而薪水被強制扣款,而現在的公司也已長達四年之久
: 薪水卻未曾被強制扣款過!
之前薪水被查封扣押,只要沒有還完,都會繼續遭受強制執行.
現在的公司長達四年沒被執行,
可能是因為:
1.個人債務部分已經還完.
2.行政執行處或是債權人沒有繼續積極追查
3.目前工作的公司沒有將他的薪資報稅,也沒有加入勞健保,
所以行政執行處或是債權人沒有資料可循.
: 最近因租貸的環境不好,想買房子搬家,卻無法用自己的名字買,怕被法院查封拍賣!
: 他想知道的問題是
: 1.當公司負責人跟國家欠下的帳款,法院只能凍結跟公司有關的資產嗎?
: 倘若他買了房子,法院會凍結他個人的動產或不動產強制還款嗎?
如果是公司債務,他沒有擔任保證人,
行政執行處或是債權人都只能扣押公司財產.
: 2.公司跟國家所欠下的帳款,有所謂的追溯期嗎?
欠稅或是欠錢,法律上都有請求權時效的規定,
但是一則時效很長,二則只要有執行的動作就可以中斷時效,
最好是查清楚.
: 前夫打死不肯還,而他現在也無力償還那些錢,因為還要養兩各小孩!
: 抱歉~因為不是自己的問題,所以講得沒有很清楚,仍然想麻煩了解的人給各回答
: 非常感謝~~
以上僅供初步參考,
但是買房子既屬人生大事,
如果沒有辦法買在別人名下,一定要買在自己名下,
最好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
或是花點錢找律師提供諮詢或是代為閱卷,釐清案情,較為妥當.
以上管見,若有錯誤疏漏,敬請版上先進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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