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ton1101 (milto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請問這樣的情形下打官司好嗎?
時間Thu Mar 20 00:15:05 2008
脊椎斷裂,住院1週後已恢復上課作息??
真的假的?脊椎斷裂??
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去談其他的吧
不過我建意最好做一次CT或者MRI,要確定椎間盤有無破裂或其他損傷
通常椎間盤破裂會導致以後很容易突出而壓到神經
輕微的話是碰到神經,會導致周遭血管收縮,影響代謝,就會痠痛
有些會導致筋膜發炎,導致筋膜相互沾黏
嚴重的話就是壓到神經,導致末梢神經(手或腳)痠麻
比如壓到右邊麻左腳末梢,諸如此類
最好在急性期以後再做檢查比較容易看的出來
要問醫生,脊椎通常一個月以後檢查為佳
而損害賠償通常以一次請求為限
所以衷心建議做完檢查以後再談比較好
檢查費用也可以請求,畢竟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程序
只要因為該次意外所衍伸的損害都可以請求賠償
只要合理,最好是健保局核可診療院所,一切都要有收據
比如看醫生做復健坐的交通工具
(要有收據,計程車收據要有車號駕駛姓名,最好在收據上用鉛筆寫起使與目的地)
三萬?
這種過失傷害就算判易科罰金(記憶中一天九百塊新台幣)
45天多少錢?
※ 引述《firmine (EPHEMERAL)》之銘言:
: 我弟弟目前是大學三年級,
: 去年12月下課騎摩托車行經艋舺大道,
: 因為號誌轉黃燈而停下,
: 但後方的計程車因為要闖黃燈,他以為我弟也會闖黃燈,
: 所以從後方追撞上來,
: 我弟因此而脊椎斷裂,住院1週後已恢復上課作息。
: 但斷裂處仍需6個月以上時間才能恢復,但無法預料是否會有後遺症。
: 過程中影響到課業跟生活作息。
: 肇事司機已負責了住院費用和機車修理費用,
: 其他回診費用由司機的保險公司會負擔,
: 已約了兩次在調解委員會談,但是都沒有達成協議,
: 他們說願意額外拿出3萬元賠償,
: 但對方有點沒誠意,居然還說:你那麼寶貝你兒子不會不要讓他騎摩托車喔。
: 以下是我想請問的部分:
: 我爸媽除了帶我弟去看西醫,
: 還有去看中醫(沒有健保的),因此費用較高,但有收據,
: 肇事者說這方面他們不負責,請問沒健保的部分是不能要求嗎?
: 另外因為腰椎還是會酸痛,我弟上下學都坐計程車,這方面的費用是否能要求呢?
: 我爸是覺得對方態度和金額都不合理,而且以交通規則來說,是司機的錯,
: 因此有意要法院見,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打官司,有什麼利弊呢?
: 最後,我們家實在也沒啥概念,3萬元到底合理嗎?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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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4.125
1F:→ milton1101:說還有非駕業務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傷害,應該也可以 03/20 00:19
2F:→ milton1101:聽 03/20 00:27
3F:推 Jasy:現在拘役或有期徒刑一日改為易科新臺幣一千元整了 03/20 08:42
4F:→ Jasy:請務必申請事故鑑定作為有力的佐證 03/20 08:43
5F:推 firmine:感謝你的回答。 03/20 22:37
6F:推 butterbaby:錯全在對方,3萬太低,精神賠償、交通費(看診、上下課) 03/23 00:37
7F:推 butterbaby:醫療費、物品損壞全部可以請他賠償。 03/23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