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借錢有匯款單,無借據如何要錢回來
時間Thu Mar 6 14:22:39 2008
※ 引述《cywd (ad)》之銘言:
: 借朋友一筆錢,當時因朋友關係不好意思要他簽借據,但是我還保留當時的銀行匯款單,
: 催討過多次,發現對方沒誠意還錢,請問我該如何收集其他證據,以求自保?
: 若電話錄音對方坦承有借錢這回事,可以算嗎?
: 還是我不用那麼麻煩,因為當初銀行匯款單還在,就可以直接寄存証信函,可以申請
: 每個月從他的薪水強制還錢嗎?謝謝!
: 另外我怕此人因為欠很多人債,所以早已脫產,但若他配偶名下有財產,
: 可以算嗎?還是若他們辦財產分別制,那我就都沒辦法了?
: 如何避免在寄存正信函後,對方惡意脫產?
: 謝謝
如果銀行匯款單上載之受款人係你朋友本人,則銀行匯款單本身,就可以做為當初你
有借錢給朋友,且已經交付的證據,不必再有什麼其他借據佐證,至於你朋友此時就
必須提出反證來證明他已返還前開借款。
用前開匯款單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藉以取得執行名義,做為將來請求強制執行之
需。
若擔心在寄存證信函後,對方惡意脫產,建議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來保全你的債權。
除非是朋友之妻有一併擔任(連帶)保證人,不然你無法向其妻主張前開借款債權。
夫妻財產制僅在於規範夫妻彼此間原有財產、特有財產、共同財產及聯合財產之使用
管理及歸屬。夫妻財產制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將來若強制執行無其他效果,可從朋友薪水每月強制扣除三分之一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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