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天上掉下來的紅單
時間Tue Mar 4 22:25:50 2008
※ 引述《superfamily (卡車)》之銘言:
: 先說明一下原委好了
: 我是台南人,家也住台南,當然也在這工作
: 我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 平常5點15下班,不過大概都5點30~45分才離開
: 白天上班,下班後會去健身房
: 假日也頂多跟朋友打打球或看場電影吃飯等等
: 平常都是騎我心愛的車車去上班或去壓馬路
: 結果前幾天我媽忽然拿一張紅單給我
: 是高雄縣警察局開的
: 他開我兩項 1.未依警方鳴笛停車受檢,迴轉逃逸
: 2.闖紅燈
: 地點是在高雄縣湖內鄉(心中OS:這是哪裡阿??== ==)
: 看完我一頭霧水.....
: 一看時間是2月13日下午5點
: 疑....我不是在公司上班嗎??....(而且我的車就在公司外面)
: (2月13日當天我下班還跟我同事一起騎車回家說....)
: 而且奇怪的是裡面也沒有照片
: 後來我打去那個警察局直接詢問那個警察
: 說明原委後
: 他說他並沒有拍照或攝影存證
: 只是"眼睛看到"....
: 說我有冤望可以去監理站申訴...不過要提出證據...
: 聽完一陣無名火....
: 他用眼睛看到就可以開我紅單,還要我自己舉證證明我自己清白
: 無奈事格已久
: 監視器可以問的我都去問了,大部分都沒有保留
: 看一下申訴日期好像也過了
: 我媽朋友說那個好像就要請證人,可是我到公司剛上班沒多久
: 真的不太想麻煩同事,我想也沒人會想跑監理所吧== ==
: 看著"到案裁決"的日子越來越接近,我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可以幫幫我嗎??
: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天上掉下來的大禮"
請先確定一下你所收到的單據是「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還是「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如果是「舉發單」,你固然可以申訴,但尚不能向地方
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
刑事庭承辦),如果貿然向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會遭到駁回之裁定,一定要
收到「裁決書」後再來向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而且切記要注意是在收到裁決
書後二十日內提出,超過二十日也不行,另外請再詳閱一下「裁決書」最下面的註記
,上會有記載如何提出異議的程序,因為曾經有案例表示因為異議人(即受處分人)
雖然有在二十日內聲明異議,但是提出異議狀應是向裁決機關為之,再由裁決機關轉
送法院,而不能直接向法院逕行提出。這些程序問題你千萬要弄清楚,才不會錯失聲
明異議的機會。
另外,就你所說的情形,交通法庭法官處理方式一般會傳喚你與當時舉發本件違規事
件之執勤員警出庭,其中員警部分主要是詢問員警如何認定你確有裁決書及舉發單所
指之違規行為,由於員警是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並依法具結(除非有得拒絕證言之
情形),基本上法官會以員警與你毫不相識,應無設詞誣陷,且係以刑事偽證刑責擔
保為由,而採信員警之證詞,但是你的情形確實極有可能是員警誤判,尤其是沒有提
出任何照片佐證情況下,非常有可能會翻案成功,而撤銷所為裁罰處分。
但是的但是,萬一的萬一,如果前開收到「裁決書」後二十日之聲明異議期間,已然
超過,那就只好自認倒楣了,畢竟法律是不保護在權利旁邊睡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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