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肇事逃逸警察吃案
時間Tue Mar 4 11:24:05 2008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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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HowChu 來自: 218.175.54.251 (03/03 23:53)
: 推 changtai:http://tinyurl.com/2sycxs 第三段 還是現在有新版法令? 03/04 00:10
「其次,關於肇事逃逸相關處罰規定方面,只要駕駛車輛肇事,車主若在未達成和解或報警
前離去,即使是沒有傷亡的小擦撞,都視為「肇事逃逸」,可吊扣駕照1到3個月。這項新
制主要是考量很多小事故,民眾都不願意和解,甚至肇事一方落跑,警察也因依法民眾沒
有停留的義務,無法可處分。因此,修正以往僅有造成傷亡的交通事故,肇事人及車輛不
能任意移動或離開現場之規定。 」
吊扣駕照是行政罰,不是刑罰
第一段也說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是「刑法」
駕照給人吊了,沒人受傷,還是不會成立「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罪」
既然沒有成罪的可能,就沒有刑案,沒有案,警察能吃什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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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wChu 來自: 218.175.54.77 (03/04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