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有關借款問題...
時間Sun Mar 2 13:14:20 2008
※ 引述《zaz080 ( )》之銘言:
: 人家開支票給我~~跳票並且目前也沒有償還之意
: 我已經先去申請假扣押了,但他名下好像沒財產
: 請問我後續怎麼作比較好?
: 另外他明年勞保即可退休,他是說拿保險金還~~
: 但我怕還是不還~~因為不是第一次了~~~~
: 有辦法透過法院,扣住這筆錢嗎?
建議先以支票暨退票理由單去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先取得執行名義再說。
等後續對方如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時,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必再用假扣
押了)。
要查對方是否有其他動產或不動產可供執行,可以支付命令(確定裁定證明書
)或你所聲請之假扣押裁定,去國稅局查閱,規費以前是動產一千元,不動產
也是一千元(不論查詢結果有無財產),現在是否有調整費用,就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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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4.82
1F:推 zaz080:大大你上講的已經查了~~目前是無財產 03/02 15:39
2F:推 ivysky:原PO原文寫:好像沒財產. 不是確定用法 :P 03/03 05:15
3F:推 ivysky:有勞保? 還有工作嗎? 薪水也可以強制執行. 03/03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