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關於警察躲在路邊 衝出來取締的問題
時間Sun Feb 24 23:48:30 2008
※ 引述《citycon (nopainsnogains)》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小弟想請教的關於警察隱匿在路邊 騎過去在衝出來取締
: 地點:新市鄉 市區往南科 134號
: 小弟上禮拜才進公司 禮拜天下午想去公司讀一些工作相關資料
: 騎車經過一個路口 小弟看是小路就慢行的闖過去 騎經過路口一陣子後
: 警察就舉紅旗衝出來說闖紅燈 另一個拿著錄影機在拍
: 問警察說要罰多少也不講
: 到了公司跟學長講了這件事 學長也說他今天也看到好幾個在那邊被抓
: 心想這兩個人民保母今天業績一定很棒 結果來公司還沒賺錢就開始賠錢
: 就打電話119 問這樣隱匿取締有合乎警察的規範
: 結果119的人員說 可以隱匿
: 請教板上的大大 像這種情形可以申訴成功的機會大嗎?
: http://www.wretch.cc/album/tttturtle
: 用手機拍的 前3張是依騎車動向拍的 第3張可以看到南科檳榔的招牌
: 後面兩張是警車的位置 警察就是從那邊衝出來的
: 謝謝大家
看完了所拍之五張照片,個人認為本件是否如你所說的「警察隱匿在路邊」,容有爭議,
若你要聲明異議,提醒你不是在接到舉發單後即異議,而是要在接到裁決書後二十日內提
出異議,還有異議人必須是受處分人本人才行,否則會遭法院交通法庭以程序駁回。而法
院在處理類似案件,一般會傳喚執勤員警到場作證,如果查證闖紅燈的違規行為屬實,當
然會依法駁回聲明異議。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與民事或刑事案件不同,沒有
訴訟費用負擔或是判處刑罰之顧慮,但法院在審理道交異議案件,仍要依程序花費相當人
力物力來調查,尤其是執勤員警必須在勤務繁忙之中,特別撥空前往法院作證,而國家亦
須支付證人旅費給到場證人,因此,建議你若確有闖紅燈之違規行為,還是乖乖繳錢了事
,不要徒然耗費司法資源,做一個守法公民應該做的事(忠言逆耳,請勿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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