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show (小雞有一天也會變天鵝??)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裝飾車牌被開單 違反13-1
時間Thu Dec 20 15:24:14 2007
※ 引述《yiyun1001 (yiyun1001)》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我於12/14 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上也被開了一張罰單
: 違規事實**號牌裝置卡通物品遮掩車牌**
: 我在車牌上裝了2隻娃娃..1隻是香菇.另一隻是猴子.
: 香菇完全沒擋到車牌上的字.
: 猴子則是有2隻腳檔到了一點點...但是完全不會妨礙到辨識車牌的地方
: 今日在網路上找尋資料.看到一篇報導....大概在今年7月份時
: 有一位李先生也是收到這種罰單..而申訴成功的情況...
: 因此加深我想申訴的決心
: 因為我被罰的是13-1條...是指故意遮掩車牌.使其無法辨識...
: 可是...不論我怎麼看我的車牌...他還是可以辨認出車號阿!!!
法令依據: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
毀損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在以前法令還尚未完善之前
警察對於比較不耐煩或是出言不遜的駕駛人
於告發單上都會勾選到案接受裁決的選項
這樣不只會罰錢,還要多跑一趟監理站
但因為這樣會造成民眾的困擾
所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已有清楚規定
目前只有些許較嚴重之罰責或是需要改正驗車的法條才需到監理站聽候裁決
不然一般到郵局繳納就OK的
至於你的小猴子和香菇是否有使牌號無法清楚辨識的情形
你個人也承認有猴子腳擋住的牌號
在法律認定上每個人都不一定相同
或許你所擋到的部分恰好會使人有誤看車號的可能性
EX:O看成U.R看成K.T看成I...等情形
法律會規定一定有他的道理
車主裝設該器具的用意係純粹美觀還是另有他意均不得而知
所以還是勸大大把沒有必要的東西拔掉吧
: 心想.....反正有申訴有希望.沒申訴就要乖乖繳3000元出去..
: 只是要花點時間跑監理站...
: 可是
: 我又有另一個疑問....
: 我的罰單上***應到案處所是-基隆監理所***這一點令我覺得納悶..
: 雖然我的戶籍地在..台北縣瑞芳鎮..但也是算台北縣的.為什麼要到基隆呢???
: 還有 我那時有詢問開單的警察.我是否可以就近到樹林監理站繳納罰單呢?
: 他回答我不行 = =
: 說要是開這一條.一定要親自到監理站一趟 ???
: 另外在旁邊還有一位感覺是菜鳥的警察..跟我說可以到郵局繳就好了...
: 結果還被開我單的那個警察凶...說就是不行.一定要到監理站 而且還是基隆 = =
: 可是我的罰單上...明明就是勾*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
: 這樣的狀況....讓我不得不覺得 那個警察是在整我 !!
: 因為這是生平第一張罰單..又被那個警察回答的答案稿的一頭霧水..
: 那我到底要怎麼繳納張罰單呢????
: 到我要離開時..那警察還特意拍了幾張照片...
: 並說...要是我不快一點拿下來..等一下又要被看到還要再開一張...
: 一張是3000.算貴的之類的話...
: (此時我才知道.......這張這麼貴....
: 心中覺得 會不會太離譜了..
: 平常騎車時.很怕違規被警察開單...所以不會違規的守法公民
: 居然因為2隻娃娃..........2隻才花了1百多元...卻被開了3000的罰單)
: ..................
: 不好意思.寫的有點長.......
: 我的問題主要是想問....
: 我現在想要申訴的話
: 是可以就近到樹林的監理站..
: 還是一定要回基隆的呢???
: 謝謝大家
至於要申訴的話還是要到監理站去
當然...要去你所管轄的監理站(基隆)
原因有二
1.要去現場拿申訴陳述單並詢問填寫方式
2.要去監理站告知,這樣才不會因為延期繳納而被多罰款
只要做了這個動作,監理站會暫時將你的罰單期限凍結
直到申訴的動作告一段落...
另外,警察拍照並不是特意...而是有可能
警察也要保護自己
如果你回去就把娃娃給拆掉了,之後才跑去申訴
那警察也就別混了...這個開你罰單的警察算是有良心的
還會叫你快點拿下來
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兩小時內得連續舉發...你可能罰的就不只3000了
--
娼女不知亡國恨
妓女不懂婚外情
真是夠深奧的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