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es1209 (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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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繼承] 是否有配偶年紀過大無法繼承二分之一土 …
時間Wed Nov 14 04:55:07 2007
※ 引述《fairy17 (祝減肥成功 =v=)》之銘言:
: 外婆是將近80歲的老太太
: 身體狀況良好
: 只是有重聽的狀況
: 一兩個月來子女為了父親的土地產而爭執
: 昨天聽到了一句"配偶優先xxxx權"
: 意思是說配偶可以優先拿到二分之一的土地
: 剩下的再平分
: 然而親戚間有另一種說法
: 他們的朋友似乎有人在做代書
: 而他們跟親戚說
: 如果交由法院判決
: 因為外婆年紀已經很大
: 所以不會拿到二分之一這麼多的土地
: 應該是更少
: 如果這段話成立
: 事情會變得更難以解決
: 因為我不是當事者所以不能講得很明白
: 只是想請問是否的確有這樣的說法?
: 這樣的說辭如果成立
: 是基於什麼樣的條件下呢?
首先呢,您要先確定被繼承人是誰,由您的文中第一句及第四句推測,
可能是指您的外公或您的父親,所以以下就兩人及繼承人皆不拋棄繼承
的情況下分開討論,如有冒犯,請見諒。
被繼承人:指往生者。
繼 承 人:指有繼承資格的人。
一、如果被繼承人是您的外公的話,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是您的外婆及你
的父親、伯叔姑姑,依照人數平均分配。
二、如果被繼承人是您的父親的話,祖父母是第四順位繼承人,在繼承
人皆不拋棄繼承的情況下,應該也輪不到您的外婆繼承。
三、依據民法第一一四四條的規定,配偶的應繼分如下:
(一)若與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的話,是依據配偶+第
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平均分配的(直系血親卑則依子輩→孫輩→
曾孫輩的順序,若無子輩,方輪到孫輩繼承,依此類推)
(二)若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話,則配偶的應繼分
為二分之一(原po聽到的說法應該是這個)。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應繼分二分之一是指全部的遺產的二分之一
,如果剩下來的財產不是只有土地的話,那就是依照大家的協議
或由法院分,的確是有可能分不到二分之一的土地的,
→如果配偶一定要分到二分之一的土地的話,起訴時不要起訴分割
遺產,要起訴分割公同共有的土地,不過這樣有風險,因為分割
土地,法院是有可能判決將土地賣掉,然後大家依應繼分分得價
金的。
(三)若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繼承的話,配偶的應繼分
是三分之二,其餘同上。
相關條文請參考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至第一一四四條,希望有幫上您的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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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55.171
1F:推 p999666:這個是未考慮到剩餘財產請求權的情況,對嗎? 11/14 13:00
2F:推 ceres1209:是的。遺產的數額是必須要先扣除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 11/14 13:37
3F:→ ceres1209:但除非配偶完全沒有財產,不然應該也不會分配到二分之一 11/14 13:38
4F:→ ceres1209:,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實務上的舉證是蠻複雜的,除非真 11/14 13:39
5F:→ ceres1209:的差很多,建議直接以遺產分配比較快。 11/14 13:41
6F:推 p999666:感謝您回應. 11/14 15:43
7F:→ fairy17:謝謝您的回答 :) 11/14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