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laus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求助各位懂法律的前輩
時間Sat Nov 10 19:20:05 2007
: 就把車騎去機車行修理 老闆說離合器壞掉
: 說整個換到好要1200圓 我就請他幫我修理
: 結果我下午把車騎回家(我家離機車行約兩三分鐘路程)
: 車子沒什麼問題 之後五點多騎去買晚餐 車子竟又發生不明聲響
: 我就把車拿去車行 老闆又說什麼我車子的皮帶太長所以有聲響
: 換掉又要700圓 我就火了 唸了他一頓 就把車騎走
: 請問像這樣的問題 我可以告他詐欺嗎!?
依據上述大意應該是:老闆以謊稱:「離合器壞掉」的方式施以詐術,使原PO陷於錯誤,
致原PO將1200元交與老闆以修理實際上並未壞掉的離合器。
(皮帶太長部分...沒有修...省略不論)
重點:必須「證明離合器沒有壞掉」,但依經驗判斷,換掉的離合器(應該是換掉吧,而
非單純的修理)應該在老闆那邊(老闆應該不會主動提供,會以諸多藉口推卸),所以沒
辦法證明離合器沒有壞掉,也就沒有辦法證明老闆施用詐術。
如果真的是單純的修理,那麼就得證明老闆對沒有壞掉的部分修理,關於此部分因為可能
沒辦法證明修理前的狀態,所以也很難證明。
結論:1.本件因為事實上證明的困難,不容易告詐欺。
2.對於這種故意欺騙車主的黑店,請板友以後保留證據,萬一覺得有問題,才有機
會爭取自己的權益(例如把換掉的離合器拿回來,懷疑根本沒有壞,先拿去給其
他車店老闆看,初步確定沒有壞掉,再提告並送鑑定以爭取權利,同時懲罰那些
黑心的機車店,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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