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laus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逆向車禍 調解的問題
時間Fri Oct 26 23:29:32 2007
: 車禍造成永久性的傷害,那麼該怎麼估算我的損失?
(一)醫療費用:眼睛複視,臉部變形、骨折等去治療,提出必要的醫療費用收據並計算,
例如掛號費、整型手術費用...(不含健保給付部分)
(二)其他費用:例如因為就醫花費的計程車費等。
(三)損失:例如車損的修復費用、勞力損失...等
(四)精神慰撫金:心裡、精神上受傷害的賠償費用(自己提出一個金額,然後由法院判斷)
例如:因為...導致...甚至害怕出門...,為此請求OOO元。
: 這次車禍讓我得將實習延後一年,那這一年的損失該怎麼估計?
例如:實習一個月薪水OO元,今因本件事故致須一年以後始能實習,共損失一年薪水OO元
(因此獲益或節省之成本須扣除;總之盡量提出具體數據說服法官)。
: 對方是未滿十八歲的人,若和解成功後,和解書上是只需要父母其
: 中一人的簽名即可,或是需要父母兩人都簽?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
: 父母都在和解書上簽名?
父母負連帶責任,最好是父母、小孩三個都簽。
至於是否可以要求父母都簽名?和解是用談的,不是硬性規定,沒有權利硬要人家簽。
只是如果不簽和解,就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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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olaus:參考編號14609我的文章,去服務社逛逛吧,應該有幫助。 10/26 23:32
2F:→ Iolaus:小孩的簽名須注意法定代理人的部分 10/26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