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410 (aaaa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雜誌使用我的照片,但未依版權宣告做適 …
時間Mon Oct 15 10:57:17 2007
※ 引述《alexsh (Lin4h)》之銘言:
: 暫時先不把照片跟翻拍圖公開好了,免得事情複雜化....
: 有一家台灣的知名雜誌社使用我公開在網路上的照片,但違反我發布的版權宣告。
: 那張照片我是使用創作共用-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2.0 來發布。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2.0/deed.zh_TW
: 要使用的人只要
: 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 以及若改變、轉變或改作時,當散布該衍生著作時,需採用與原著作相同或
: 類似的授權條款。
: 為前提,使用者可以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著作和創作衍生著作
: 那本雜誌,沒有修改我的照片,但是沒有刊登拍攝者名字。
: 這種事情我也是第一次碰到,所以我現在不曉得下一步該怎麼走。目前是還在找該專欄的
: 負責人中…
我先提我之前碰到的,我之前在某間德國在台分公司工作當MIS
某日接到一封信提及我們在公司網頁上po的某文是發信人寫的,
我們經過查證後證實確是無誤,因此我們立即打電話聯絡他商量授權事宜,
他很爽快的要我們只要在那篇文章上著名作者及經過授權的字即可,
你可以發封存證信函通知對方的侵權行為,對方應該會主動出面處理,
記得先把雜誌證據保存好,若是未在時間內回覆你,能告對方違反著作權法的
若是個人相片則是適用肖像權而非著作權,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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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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