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ek (sdf)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侵犯著作財產權
時間Sat Oct 6 16:43:05 2007
※ 引述《Arlene (草莓公主)》之銘言:
: 約莫民國 90 年間自朋友手上取得一套日劇 VCD,
: 看完後一直擺放家,一直到民國 95 年整理房間時才發現有這套日劇,
: 於是就將這套 VCD 在 95 年 10 月間在露天拍賣網站上進行拍賣。
: 一直到今年 96 年 8 月時,有網友跟我購買這套 VCD,
: 在 8 月底完成交易,在收到匯款 250 元後將物品寄給買家黃小姐,
: 後來在 9 月初接獲警方通知,告訴我我有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權,
: 要求我到派出所去做筆錄,在網路資料與多方意見參考下,
: 在 9 月中主動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 後來到了派出所,得知是一家方X科技的法務對我提告,
: 因為我售出的 VCD 並非自行壓製再轉售的,所以對方說要告我散布,
: 還出示了他們的文件,因為要做筆錄,詳細的內容沒有仔細看,
: 他們公司是 96 年 7 月間取得由日本授權的,取得哪些授權就不是很確定了。
: 我是第一次在網路上販賣 VCD,也只有擺放這一套 VCD 販賣,
: 以往也未有任何犯法的行為,獲利金額為 190 元。
: 因為我有到一些地方去做法律問題的諮詢,但是得到的回答都不太一樣,
: 再加上在網路上看到的案例也都不太一樣,
: 所以想到版上來請教熟悉法律的網友可以給我一點建議。
: 我想了解的是:
: 一、聽說此種案件的辦理方式好像有兩種,
: 第一種是:警方筆錄送至檢察官→傳喚我開偵察庭
: 裁定是否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那個跟你買的人,是該公司上網抓人的,所以你被抓到了
你現在唯一可以抗辯的,是該日劇太精美,你以為是正版的
可是太便宜了,所以應該逃不了,所以不起訴很難,
如果你到最後都不認罪,就會起訴,因為法庭上會公開審理
讓你在法庭上能夠公開的為自己辯護
如果你認罪了,檢察官懶惰的會對你起訴或申請簡易判決處刑
因為緩起訴很麻煩
申請簡易判決處刑就不會被關,只能罰錢
也不用去法院,等判決就好了
(其實你這種小咖起訴後,
法官判決也不會讓你被關,最多易科罰金)
但是這兩種都會讓你有前科
如果是緩起訴遵守約定事項就不會有前科
但最好有先和解,否則不太會讓你緩起訴(不一定)
最好你是學生然後哀求一下(說你是學生沒錢才誤入歧途)
: 第二種是:警方筆錄送至檢查官→我收到判決書
: 裁定緩起訴與罰緩
通常檢察官會問一下,不太可能就直接收判決除非檢察官超懶
: 若是像我上述的情況,大概會是哪一種的處理方式呢?
: 我要怎麼追蹤案件處理的進度,或我是否不該追蹤呢?
: 二、有的法律諮詢人士表示,此類案件唯有和解一途,
: 又聽到另一種建議是,等到檢察官起訴後再談和解,
: 因為我是初犯,所以被判緩起訴的機率很高,
^^^^^^法官判的叫緩刑
: 若是檢察官判緩起訴,則就可不必跟對方和解,
: 因為對方就沒辦法以刑事責任逼我付大筆賠償金,
: 除非對方有再告民事訴訟再另外談民事部份。
: 我想知道的是哪種做法較為妥當,又那種說法較為正確?
二的說法基本上沒錯,緩刑期滿未經撤消也是沒前科
但小心操作失敗~~反被判刑...
: 因為我也不想把事情愈搞愈複雜,讓自己更難受。
: 一方面是看到網路上的案例,對方都會獅子大開口,
: 又認為若不需要付錢了事,當然不必讓對方有賺錢的機會。
: 經過這件事,我深切的明白自己的行為的確觸犯法律,
: 雖然我是無心,但是錯已鑄成就該面對去解決,
: 希望大家能提供我一些法律上的觀點或是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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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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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99.38.25
※ 編輯: pmek 來自: 122.99.38.25 (10/06 16:47)
1F:推 linkige:如果我話,我會主張請代理商拿出授權契約再好好研究這份契 10/06 21:52
2F:→ linkige:約內容,ㄧ般來說契約內容很少會有充分授權(專屬授權),只 10/06 21:54
3F:→ linkige:被抓到沒有專屬授權話,當事人不適格!判決書就好寫了! 10/06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