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zucid (碎碎念的糟老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請教一些法律問題
時間Fri Aug 24 15:15:14 2007
※ 引述《qllow (要來懇親喔)》之銘言:
: 因為我非學法律出生的
: 有些法律的知識想知道...
以下簡略回復,尚請 高手補正。
: 請教一下
: 請問我們口語所講的法官 就是所謂的司法官嗎
大範圍的司法官包括: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檢察事務官、行政執行官
法官職責是審理案件,判決、審斷
檢察官是代表國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訴,經偵查後提出告訴,
由法官判定是否有罪,如何判刑。故檢察官只負責刑事案件。
書記官的作用有點像是法官、檢察官的助理,負責繕打筆錄、
受法官、檢察官之命製作公函。
檢察事務官是協助檢察官偵辦案件,功能像是警察、調查員。
行政執行官像是官方討債人員,負責對欠稅、罰款未繳之人進行催討。
: 還有什麼是簡易庭 是指簡單的開個庭嗎 快數解決的?
快速解決的用意是對的。
這只在刑事案件,因案情簡單,被告認罪,檢察官經向法官聲請,法官也同意,
就無須再到法官面前開庭審理進行言詞辯論,直接依書面判決。
: 法律有什麼民法 刑法 非訟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 有法律問題時 怎麼認定哪個是哪個
: 給個大方向的概念就好 謝拉
訴訟法是規定案件訴訟審理過程中,應遵循的程序。
刑法是處理犯罪案件,犯罪人會被判生命刑(死刑)、自由刑(到監獄關起來)
民法是規定人民之間有關財物、親屬關係的事項,不會把判輸的那一方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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