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華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如何判 軍人
時間Sun Aug 19 18:20:38 2007
※ 引述《cvl (還好我還有一群朋友,不딩》之銘言:
: ※ 引述《fsym (小白)》之銘言:
: : 1.國中殺人 高中時當兵 被發現 用刑法還是軍法啊
: : 2.當兵時盜用公款 退伍後被發現 用軍法還是刑法啊
: : 這是在平時而非戰時
: 這個看起來很像是作業耶
: 不管是刑法還是陸、海、空特別刑法
: 都是要求罪刑法定原則
: 如果你不懂罪刑法定原則,請去翻刑法總則
: 第一個問題,國中殺人,高中時當兵被發現,事情發生的時候,並沒有軍人身份
: 所以用一般刑法
應依軍事審判法5由軍事法院依刑法271殺人罪審判.實體與程序宜分別判斷.
: 第二個問題,軍法在平時是拿來對現役軍人使用的,如果你已經退伍才被抓到
: 你沒有現役軍人身份,不會用軍法去判,不過還是會移轉到一般的地檢署
犯罪時是軍人.實體法就應視有無觸犯陸海空軍刑法(軍刑法)而定.
退伍後發現.屬程序法應由何種審理程序.何種法院審理之問題.
應非退伍後無軍人身份就不能依軍刑法審判.
本案可能構成軍刑法76瀆職.而由普通法院依軍刑法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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