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機車在內側車道撞上從外側車道迴轉的汽車
時間Wed Aug 15 12:38:05 2007
※ 引述《bachiku (無限迴圈~)》之銘言:
: 之前在板有post過(此)劣文!!
: 結果被大部份人嫌兼罵到不行!!
: 請問一下各位先進!!這件事的法律責任歸屬
: 原文如下,寫詳細一點好了!要被罵..至少我也甘願點
: 總比被人說﹕我打電話關說等等..一堆莫名奇妙的罪名、天方夜譚的事要算我頭上的好!
: 但希望回文客氣一點..請板友自重身份
: 不要人身攻擊!(ex﹕智x、廢x、垃x之類的)
: 因為在法律板這樣罵似乎怪怪的!!
: 以上~~拜託了!!
: 一、
: 話說..某下雨天,我騎著機車經過一條有點弧度的道路
: 時速有點小快..快上速度表的紅線了~~騎在兩線道的內側車道
: 然而前方突然有台汽車迴轉!!
: 結果..踫!!我就A到它的前輪旁的板金
: 機車就卡在那裡、我人則是被機車壓著
: 然而對方有三、四個人,說著﹕我們不要妨礙交通
: 於是就牽到對向車道!!!(這大概是我笨...摔暈了頭..竟然移動現場!!.)
: 車牽到對向車道後,對方說..我們~私下和解~好了
: 我看了一下.它車子板金貓了一塊、我機車龍頭嚴重變形...還有一堆有的沒的
: 加上我騎機車,帶傷的一定是我!!
: 於是,我回答好吧!!
: 之後,對方又說了..我車子有保險~板金不用很貴!!你賠我幾千元就好!!
: 賠我幾千元就好!!賠我幾千元就好!!賠我幾千元就好!!!!
: 突然我傻了一下!!不是私下和解嗎..(我一直以為私下和解是自己賠自己的..SOR)
: 二、
: 於是我撥了通電話CALL我叔叔
: PS﹕因為他是開計程車...有時候小擦撞的事
: 他遇的多;他常告訴我﹕你這種老實人(笨蛋老實人)要懂得變通..不要笨笨的
: 若有遇到交通意外的事情,可以告知他!!開計程車機動性高
: 他可以來幫我,至少多個人(長輩)也可以壯壯膽
: 但他人不在台北,我只好將情形告訴他!!
: 他是說一般這種事都是各自認賠(是嗎??雖然..我朋友他們也說是)
: 、他們如果說要私下和解,又要你賠他們的話!!那就報警來處理吧!!
: 我想想也是..私下和解,我賠他們修車費..(卻忘了問.我受傷的話,可以要他們賠嗎??)
: 於是就報警了!!一方面我叔叔也通知我朋友來(因為我認為有人在一旁可以壯壯膽)
: 然後一方面用電話告知我筆錄的說法............................
: ............(這大概是被大家噓的問題所在吧) .................
: 三、
: 因為我當時笨笨的聽他們的話把現場車子移到路邊,所以筆錄算是自由心證了!
: 要靠偉大的警察同仁以及鑑定人員去處理
: 而且又下雨,沒有剎車痕跡、車又移到路旁...(這@@要算我笨還是..)
: 筆錄做完了..有明顯的修飾(...這點我認了!!我有點私心..
: 因為我當時有感覺對方想要吃定我..所以我叔叔告訴我!
: 你若沒有修飾的話,那機會可能是一半一半、更可能是我輸多
: 只是我有外傷,對方也許..也許要負點醫藥費吧!)
: (因為迴轉車大部份都是從內側車道迴轉的..從外側車道迴轉心態有點可議)
: (真實情形)
: 兩線道
: 對方從最外側車道要迴轉到對向車道,而我是騎內側車道..時速過快
: 而我機車撞上它車子的駕駛座板金!!(在內側快靠近雙黃線處)
: Q1、這樣法律責任而言..我的責任歸屬是否須承擔較多的責任!!
: Q2、另外,我的醫藥費是否可以向對方索取!!
: (因為事隔兩三天就要向新公司報到了@@)全身痠痛去上班@@
: 四、
: 補問﹕我是否可以懷疑..因為那段路有點小弧度!!
: 所以對方是否有可能在那裡等著獵物,而進行這種奇怪的舉動??
: (因為我不了解,車子保險的種類有分級..意外發生時!維修、板金的費用支出)
: 但我報警後,所以他們失算...
: 這點是我剛才才想到的...大概是胡思亂想吧!!誰願意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 最近壓力太大,有些話差點衝口而出!!請見諒
: 最後的筆錄結果,對方有責任.我沒責任!!
: 而我是請他們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我的修機車錢
: 至少醫藥費..以及有的人會開一堆什麼上班坐計程車費、阿里阿札的費用
: 那些我都沒拿!!
: 也許我當時想法是錯誤的....私下和解..其實對方可以要我賠償的!!
: 但結果我不小心勝了..所以我就請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的修車費..
: 因為我當時腦袋一直記得..對方要我賠修車的費用@@
: 至於另一則..當事人不是我..所以實際情形可能有少許誤差!!
: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就不KEY了!!
: 補充說明﹕
: 未注意前車狀況﹕因為我原本是算騎在內側車道算偏中外的地方,
: (不過這點我算是有錯的!但是它並沒標示禁行機車、雖然很多警察都說﹕
: 機車只能騎外側..)
: 而我快騎到肇事點的時候,它衝了出來!於是我急剎向內側壓..於是摔車兼撞車了!
: 所以影像就停留在它車子停在順向車道的內側.頭有過中線一點
: 我的機車則是滑到它前輪的地方
: 而對方是說他要迴轉的時候沒看到車來,所以才迴轉
: 那重點是!!那邊剛好有個小弧度的彎.所以看不到它車的停留點!
: 所以超速兼騎內側的話..我錯的較多!!對吧!!
: 多謝解惑..
1.機車的確在兩線道的道路上,是不能騎到內側車道(管他是中外或中內)
並不是標示禁行機車才不能騎,交通守則上有說喔~
2.對方的迴轉不一定是違規,一般來說禁止左轉的路口一定禁止迴轉,有禁止迴轉的標示
肯定不能迴轉,而且迴轉必須在內側車道行之,從外側車道是違規的。
3.不過你會撞到他,根他是不是外側車道迴轉完全無關,當然外側車道迴轉是違規,但這
件違規並不是車禍的原因。
4.不過汽車迴轉時,本來就要注意對向的車(也就是你這一向),但他應該注意的是汽車而
而不是機車,所以你的機車本來就不該在那裡。
我的感覺,除非他是在不能迴轉的地方迴轉,不然你的責任較大;當然如果他在不能迴轉的
地方迴轉,是他的責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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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36.29
1F:推 packing33:請問你的第1點 交通規則規定在那一條? 08/15 12:57
2F:推 bachiku:SOR.關於第二點!我們是同向車!我撞上它駕駛座旁 08/15 17:13
3F:→ bachiku:所以..這點!會扣很多分吧 08/15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