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練魔「法」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爸爸被親戚倒錢
時間Thu Jul 19 12:58:21 2007
※ 引述《aaronx (人間蒸發)》之銘言:
: 我表哥在之前向我爸借一筆錢 表哥簽了公司票
: 雙方約定了利息 ㄧ開始前幾個月還有付利息
: 後來就好幾個月沒付 我爸就覺得奇怪
: 後來那張支票也就跳票 打電話給我表哥
: 知道他周轉困難 沒法還錢 可是表哥也不聞不問
: 並且將公司資產全部賣出 也沒通知我爸這位債權人
: 現在我爸爸該如何 要發存證信函嗎
: 還有可以用什麼罪名控告我表哥 我爸因為相信我表哥
: 所以沒有在公司票上背書 公司現在沒了 可以告我表哥詐欺嗎
去查一下表哥公司的「票信記錄」。
拿「表哥公司的名片」和「公司統一編號」到票據交換所申請查覆
「表哥公司」的「票據信用資料」。
查到後,看看上面第一張(最早)退票的時間是哪一天。
如果是在已經開始跳票後,才又開「期票」跟你爸借錢,則才有"可能"
會構得成「刑事詐欺罪」。
不然,一般情況,頂多是欠錢不還的民事糾紛。借錢給別人也收取利息,
自然應該要承擔本金無法收回的風險。
: 還是有其他罪名可以 替我爸討回公道
勉強想一想,如果"試著"幫你父親盡量爭取權利,可以「主張」說:
當初,向你父親借款的契約當事人,即「借用人」是你表哥,正因為他是
表哥,有親戚關係,所以你爸才願意借給他。加上表哥也願意開「公司票」
作「擔保」,所以你爸基於親戚間的關係、公司的擔保,才願意把退休金
借給他。換言之,借錢的對象是你表哥個人,不是公司,公司票只是擔保
和證明表哥已經向你爸拿到錢了。
不過,這樣主張,最好要有兩個輔助的間接證明:
1.本金是拿給你表哥個人,或者匯入到表哥的帳戶,至少不是匯入公司帳戶。
2.表哥付利息的方式,都是親自拿給你爸,或從個人帳戶轉帳,或表哥自
己填匯款單,至少不是從公司帳戶轉過來的。
以上兩點請跟你爸確認清楚。
依照上面的"想法",可以以你「表哥個人」為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核發「支
付命令」。
如果能拿到對你表哥「個人」的「執行名義」,將來他個人名下有財產,都可
以隨時查封、執行。
: 謝謝大家 我爸已經六十多歲 早就退休了
: 這一百多萬 是他的退休金 希望大家幫幫我們這家
親戚債,感情債,通常都是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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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aronx:謝謝你 07/20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