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mann (黑騎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後要談和解賠償的後續相關問題
時間Thu Jul 19 03:15:56 2007
原文恕刪。
最簡單的方法,直接去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按鈴申告不用錢。
需要檢附你的驗傷單或是診斷證明書,然後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
記聯單也帶去。有空的話,先去警局申請一張車禍的初步分析表,這部份
是免費的,但也只能參考用。之後如果有要申請鑑定,那要三千元。
上面那些資料帶著,可以先影印一份,到地檢署去找法警說要告人通
常就會幫你帶路了。到時候檢察官開庭都還會先調解,如果你要求賠償費
沒有很高,對方應該會答應和解才對。
要求償的費用,必須有單據為憑,不論是醫藥費、機車維修費等,精
神撫慰金不用單據(但通常也拿沒多少)。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檢察官
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即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裁判費。注意一
下時效,刑事上告訴期限是半年,民事上過失傷害求償時效則是兩年,不
要過期。如果檢方拖到快兩年還沒起訴,就要趕快先另提民事告訴(不過
應該會不拖那麼久)。
這種小事應該沒有請律師的必要,刑事告訴後是公訴程序,檢察官會
依職權處理,在家裡等通知就好,通知開庭時記得出庭,然後相關證物、
單據要留好。大致如此,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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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29.52
1F:推 Rechtsanwalt:a大:我要按鈴控告...法警:>_<不用按鈴啦... 07/19 13:25
2F:→ Rechtsanwalt:a大:為什麼邱X可以我不行...法警:..現在沒記者阿.. 07/19 13:27
3F:推 Rechtmann:平常都是去跟法警講一下,法警就會帶路了 XD 07/1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