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 偵查庭 對方酒駕卻要告我過失傷害?!
時間Wed May 30 07:50:46 2007
推 hotwingking:原PO由中線靠向內側車道 機車應該出現在那裏嘛? 05/30 01:22
實務上交通案件被告在法庭最常出現的答辯就跟你一樣
「對方怎樣怎樣違規,所以才會車禍」
但是本案的過失傷害罪才不會去管被害人的過失程度如何
要主張這個要到民事庭去主張
刑事過失傷害罪只要被告有過失,又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結果
那麼就可以成立犯罪,被害人的過失程度跟構成要件該當性無關
也不會阻卻違法,唯一可以沾點邊的只有在罪責部份
不過也只影響刑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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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48.183
※ 編輯: HowChu 來自: 61.225.48.183 (05/30 07:58)
1F:推 hotwingking:你這樣講也沒錯啦 所謂的實務 反正被判的又不是自己 05/30 09:22
2F:→ hotwingking:他們不太會去在乎信賴保護原則 就算飛機在跑道撞到人 05/30 09:23
3F:→ hotwingking:錯的也還是飛機 不是誤(故)闖的人 仍是能注意而未注意 05/30 09:23
4F:→ hotwingking:這公式用的已經誇張到匪夷所思 上次闖平交道的國中生 05/30 09:25
5F:→ hotwingking:開庭仍然用這公式去質疑火車駕駛有沒有開遠光燈 05/30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