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stone (石檢)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引用判決的實務見解 全名該怎麼說??
時間Fri Apr 27 22:15:17 2007
就我參加國考的經驗,應該是沒有時間去背太多的判例判決,不過如果要引用的話,判決
的正確寫法是最高法院○○年臺上字第○○○號判決;判例的話則是最高法院○○年度臺
上字第○○○號判例。○○是用阿拉伯數字。這是現行書類(起訴書、處分書)的正確寫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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