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fferfish (河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未成年 十九歲違約
時間Fri Apr 20 05:25:26 2007
※ 引述《FandM (請愛自己)》之銘言:
: 未滿二十歲
: 有與公司簽合約
: 違約需附賠償金
: 請問這種情形有具法律效益嗎
如果合約上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你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可以主張契約無效
契約無效的意義就是當作契約不曾存在
雙方要互相回復到契約簽定前的狀態
自然也不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不過這一切都要你的法定代理人出來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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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160.142
1F:推 mooncha:感謝 是我朋友 04/21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