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bilefox (行動狐狸)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執行業務 車禍 可假扣押公司負責人資產嗎?
時間Mon Mar 26 01:18:12 2007
※ 引述《n77991 (目標iBT 100分)》之銘言:
: 日前家母與一輛公司車(執行業務中)發生車禍
: 肇事責任是對方100%
: 但是車禍發生4個月了 (我媽一直尚未清醒 傷到腦)
: 對方老闆只來醫院看過我媽一次(且為車禍2個月後)
: 對方到目前為止只拿出10萬元
: 日前我們申請調解 對方公司老闆也不出面
: 肇事司機擺明一副他沒錢 而對方老闆擺明不出面
: 因此我們打算申請假扣押
: 請問我們可以申請扣押對方公司負責人名下的財產嗎?
: 還是只能扣押對方公司名下資產?
: 另外 可以同時申請 肇事者&對方公司&公司負責人的資產嗎?還是要個別申請呢?
: 謝謝!
對方既然是執行業務而發生侵權行為, 其僱用人亦必須負連帶責任,
共同負擔全部或一部的損害賠償, 此法有明文.
別浪費時間在和解上面了~
對方欺負你們不懂, 在拖時間,
如果手頭方便的話, 盡快 盡快去國稅局查公司負責人資產清單(可惜得花1000元),
並聲請假扣押他全部的資產(只是你們必須提出1/3的抵押)
相關聲請流程, 趕快去法院的訴訟輔導中心去洽詢, 千萬不要客氣
另外, 趕快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之訴訟, 而且要同時於訴狀中寫明要聲請假執行,
這樣一審勝訴之後, 就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不會被對方搞一堆上訴又上訴什麼的
一句老話, 要快! 趕快去法院的訴訟輔導中心去洽詢, 千萬不要客氣~
如果你們家境不好, 那趕緊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面談與資格審查大概會花個幾個禮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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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往往只能自己積極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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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9.162.76
1F:推 n77991:謝謝你的意見 這樣我了解了 03/26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