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瑪麗有隻咪咪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媽媽被限制出境
時間Sun Feb 25 19:13:00 2007
推文裡已提過,令堂被限制出境完全是因為欠稅之故,
與公司之結算清算法人格消不消滅或是否存續部分存續無關。
公司清算時如果發現資產不足抵償負債,清算人可聲請破產,
如果法院准為破產之裁定,
對公司而言算是"福音",但對債權人來說就是真倒楣了。
反之,如果法院連讓公司進入破產程序都不准,
那麼公司應該繼續付錢一直到債務全部清償為止,
在這種狀況下,如果還能報准清算完結,個人覺得可算是見鬼了。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公司遇上這種狀況,不外是負責人開始跑路,
如果是一般的債權人,可能對他沒辦法;
但現在債主是政府,所以接下來的發展請自行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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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實務見解可以不用看了
題外話:
法院以此為由駁回破產聲請的做法,我找不到法條上的根據,
只能說:法院是政府開的,不然你要怎樣。
※ 引述《VVax (凸NNNN )》之銘言:
: 推 roura:實務上如果公司資產不足清償積欠的稅款,法院不會裁定破產。 02/25 00:47
: 感謝R大
: 這個問題苦惱了我很久
: 找到後來 發現實務的結論是「如果聲請破產宣告被駁回,可依清算程序了結現務」
: 那到頭來 繳不出稅務的公司 是否還是可以清算?
: 有會計師跟國稅局的人跟我說 國稅局不會准「清算完結」
: 但是國稅局准不准清算完結的權力依據何在? 好像也找不到
: 盼各位大大解惑
: 以下附上我找到的實務見解
※ 編輯: roura 來自: 218.161.14.170 (02/25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