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just d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妨害家庭的官司
時間Fri Feb 23 12:46:07 2007
※ 引述《hito0509 (一起去東京)》之銘言:
: 請問一下,我弟他交了一個女友
: 結果那個女友是有家庭的,他丈夫說要告我弟妨害家庭
: 而且說要把我弟在牢裡關到死,結果我弟一聽到這樣子的話
: 就說他寧願去死,現在他和那個女友躲了起來,我真的很怕
: 他想不開去走上不歸路,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謝謝
你能做的其中一件事 就是趕快找到你弟
勸他不要想不開
: 還有請問妨害家庭會判很重嗎?謝謝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第240條第1、2項:「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第241條第1、3項:「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所謂「和誘」,指得被和誘人的同意加以誘拐,使他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護
權人的監督而受到和誘人的控制而言;「略誘」基本上則是指違反被略誘人
的意願加以誘拐,其他的要件和和誘相同。
因為不知道你弟女友的年齡
所以我把相關的條文都臚列出來供原PO參考
如果該女友已滿20歲 了不起你弟被判一年
如果未滿 了不起應該也是三年
除非那個女友後來宣稱是被你弟強迫的
那才會有略誘的問題
總之 判刑是不會判很重 但總會是個汙點
問題比較大的應該是你弟想尋死
還有對方丈夫可能會加害你弟的舉動
以上想法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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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許多墮落的原因,會讓你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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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1.211
1F:推 hito0509:感謝你的講解,我弟他說他丈夫甘願和我弟同歸於盡 02/23 12:55
2F:→ hito0509:所以他才和女友跑去躲起來 02/23 12:57
3F:推 yeechin:同歸於盡才是大問題 02/2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