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qing (雍正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稱強制執行處人員 未帶證件且無搜索票
時間Thu Feb 8 01:02:33 2007
※ 引述《len (北風北大連莊)》之銘言:
: 剛剛有人自稱強制執行處的人按鈴,
: 想到我家看一下,
: 手拿一堆公文,
: 但當我要求出示証件時,卻又說忘了帶,
: 一直想進我家做筆錄,
: 我不讓他們進來,竟然說下次要申請搜索票再來一次,
: 口氣真差,心情一整個糟!!!
: ps.他們要來找我爸,但我父母離異快10年了,我們也沒聯絡了
: 這樣可以申請到我家搜索嗎?
淺談經驗
到府上強制執行
如果是查封不動產 一般都是在門口貼了封條就走人
如果是查封屋內動產 如家具 冷氣 冰箱等物品
書記官會約債權人 在適當地點會合 然後一起前往 書記官會搭法院公務車
因為是進入屋內 所以有的會發文管區警察會同
自己也可以電請管區前往 但是要自備出差費(各500 再流一次血)
有人在家最好 沒人在家則又要花一筆開鎖費(再流一次血)
書記官會先判斷是否債務人居所 然後詢問債權人 打算查封哪些東西(價值相當為限)
然後寫上品名 貼上封條 自己要自備相機存證
債務人有權主張東西不是自己的 法院會發文要債權人表達意見
債權人還要花錢請鑒價單位鑒價(再流一次血)
雖然一切看似簡單 問題是 東西要值錢 要拍得出去
否則 花時間花金錢...繞了一圈 仍是一場空
遇到比債權人還窮的人...哭無目屎啊...
勝訴固然欣慰 但是必須要有再次多次失血的心理準備...這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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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42.81
1F:推 len:感謝回應! 02/08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