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準時上下班 按時用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構成毀謗的問題
時間Wed Jan 10 21:45:37 2007
※ 引述《fresh (Doug)》之銘言:
: 因為我們班版筆戰 然後今天系主任狂call我
: 叫我明天去對質 說對方父親(老師)不排除要告我毀謗
: 但是我們班的看過都說 我說的是事實 不知道毀謗的點在哪邊
: 像我們班說的 明明就是小事 他們硬要搞大
: 如果我構成毀謗 最多罰怎樣??
誹謗罪 刑法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所以Q1的答案是:最多關兩年(但我沒看過被關兩年的)
: 如果對方敗訴 我可以獲得什麼??
Q2:你可以獲得清白
: 還有毀謗的定義在哪??
Q4:誹(ㄈㄟˇ)謗,定義應該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 至於事情發生內容 我不想po出來
: 但是對方堅持要告的話 我們班說要找水果日報 所以到時候大家就知道了
Q5:上篇推文講的是指法條第三項(黃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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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151.83
1F:推 fresh:那私德說對方老爸是老師算是爆私德嗎? 還是看法官自由心証 01/10 22:12
2F:推 hotwingking:你要不要乾脆點全文PO出或至少有KEY WORD? 01/10 22:24
3F:推 fresh:po在原本那篇了 我修過文了 01/10 22:50
4F:→ fresh:對方敗訴我可以提出類似"反誹謗"有這類的嗎? 01/10 22:51
5F:推 JackeyChen:我看原篇文章了,個人感覺是對方想太多... =.= 01/10 23:10
6F:→ JackeyChen:另外你想問的是可否反告誣告罪?很可惜 這確定不構成 01/10 23:11
7F:推 fresh:恩~ 對方真的把這件事看的太嚴重了 那他告我的點存在嗎? 01/10 23:20
8F:→ fresh:我是覺得大家都大四了 有什麼事不能當面說的 還去報告主任 01/10 23:23
9F:推 dinosaurkin:如果只有第一篇的那樣子,看不出哪有不妥了 01/10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