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Ham (槍.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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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頂樓加蓋
時間Sat Dec 23 20:56:10 2006
※ 引述《sanbis (方正)》之銘言:
: ※ 引述《johnnybear (接近完成式)》之銘言:
: : 一般來說,頂樓加蓋的所有權可以合法申請嗎??
: : 因為他大部都是頂樓下一層的用戶所使用
: : 而且是既有違建,不用拆除
: ^^^^^^^^^^^^^^^^^^^^^^^^
: 這是什麼觀點?
: 只是有沒有人去檢舉,
: 要不要派人來拆而已………
這樣講也沒錯 以台北市為例
民國83年前的頂樓加蓋 列管不拆除
83年之後的即報即拆 此乃陳總統任台北市長時頒布的規定
原PO所指的頂樓加蓋是在台北市轄內嗎?
: : 所以未來是否可以去申請權狀的所有權
頂樓及地下室空間為全體住戶所共有
擅自加蓋及封鎖地下室 都有可能涉及刑法竊佔罪嫌
你覺得還有可能申請所有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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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90.246
1F:推 hiturtle:沒有什麼列管不拆除.而是暫緩拆除.有人即報一樣照拆 12/23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