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derbb (驅魔人終於趕上進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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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國防役到期~公司不留人.可以要資遣費嗎?
時間Mon Nov 27 01:35:28 2006
國防役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規定得不清不楚
不過因為國防部訂的一個什麼辦法說依用人單位人事規定
所以變成公司適用勞基法
國防役的人就適用勞基法
在認定國防役可不可以訂定期契約上
行政機關會受有繼續性工作那號解釋函限制
一般會偏向只能訂不定期契約(不過法院有些見解不見得會這樣)
當然契約要終止要有理由,也可能要給資遣費
當初就算訂定期也沒用,還是不定期
定期契約是特定性超過一年以上要報主管機關核備
不是限制不能超過一年
兵役法有在修正
不知道會不會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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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53.208
1F:推 wowen:感謝回覆.請問若打官司的話可不可能要的到資遣費?勝算大嗎? 11/28 19:26
2F:→ wowen:因為聽說跟政府打官司蠻容易獲勝的.資遣費四年也不少錢啊! 11/28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