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跟健身中心的解約問題
時間Wed Nov 15 15:42:38 2006
依據健身房(體適能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體委設字第0910016960號)
http://www.ncpfs.gov.tw/upload/2004_11_1_gymnasium.pdf
第十條 會員終止契約 甲方得隨時申請退會,而契約終止。 (甲方為消費者)
第十一條 健身房終止契約
甲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乙方得終止契約: (乙方為健身房)
一、不依約定繳交月費積欠達六個月以上。
(以下略)
第十三條 終止契約之退費 契約終止種類及退費情形如下:
一、會員終止契約:
依第十條規定終止契約者,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費。
乙方得依退費金額百分之 (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收取手續費。
自己衡量看看.
也可電消保電話
1950詢問,健身房的退費規定若較不利消費者,
應依定型化契約範本為準,總之要自己去爭取.
原po第一個月去了兩次,之後都沒去過..一直想解約但是原本的業務員離職聯絡不到人
我很懷疑健身中心的員工都不必正常上班嗎? (一直在路邊拉客?)
像這種想要解約(終止契約)的,一定要找原業務員嗎? 萬一他離職了,就不能退了嗎?
建議大家往後遇到類似情形,就用存證存函寄過去,
內容只要表明要終止契約即可,存證信函是要幫您證明
何時已通知,
以免到時候健身中心否認你有提過此事.
本板及消費者保護板都有存證信函範本及郵寄流程可參考.
※ 引述《Heeco (好想念溫暖的太陽!)》之銘言:
: 我在今年七月初加入某健身中心
: 當初的方案是不收入會費
: 先收手續費1999、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之月費3598
: 之後每月繳月費1699(非轉帳或信用卡扣款,是直接去現場繳錢)
: 但是到現在加入四個月
: 發現去的機會真的很少
: 只有第一個月去了兩次,之後都沒去過
: 一直想解約但是原本的業務員離職聯絡不到人
: 就拖了一陣子
: 後來一直接到客服的催錢電話,前天接到存證信函
: 打電話給他們總公司,他說我可以直接去現場辦理解約手續
: 今天去現場有一位櫃臺主任跟我說
: 公司合約:月繳型會員於180天內解約需負擔7000元之違約金
: 我覺得有點太高
: 我只剩下七個月 7x1699=11893元要交
: (如果要交7000那我不如繼續下去|||)
: 請問各位高手
: 像我這種情況違約金應該付多少比較合理
: 還有要如何跟健身中心的人溝通
: 因為今天主任說如果我不能接受就採取其他法律途徑他沒辦法處理
: 我唯一想到的只有寄存證信函跟上網申訴
: 可是存證信函到底該寫些什麼阿?
: 唉唷我現在頭超大
: 要忙期中考還要一直被客服威脅
: 快救救我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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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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