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東方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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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經費?錄音散佈?
時間Wed Oct 25 15:12:33 2006
我以前唸研究所時,遭遇也和這位同學差不多,結果唸到碩三才畢業。
不過已經很好了,研究室內氣氛差不說,還出了好幾個碩四生,也有
二個學妹自願退學。所以...我很同情原PO的朋友,真是看了讓我很心
酸的一篇文章。
教授拿發票去報假帳,要有真憑實據才能向國科會檢舉,否則會有刑事上毀謗的問題;
如果是向司法機關檢舉則會有誣告的問題。
像這種行為事實上是有刑法上131的問題(不過要用131,前提是教授有兼行政
職,否則不符131的構成要件-因為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但主要還是有偽造文書214的問題,(因為發票不是真的,使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的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再請款...這個過程是真的很有問題)
但是我會勸原PO的朋友要忍耐一點,那天如果他要出國留學,說不定要申請的國外學校
還會請他附上唸研究所時指導教授的推薦信。
而且以後在學術界大家還要見面,逞一時之勇之前,要多冷靜想想。
畢竟他和指導教授之間的關係,又不是像昨天電視上那位碩士論文請
替代役操刀,結果被更高長官請他退休走人的單位主管。
: 因為我朋友的學長怕自己也有法律問題
如果他教授有用他的名義去請款,那他就是刑法上的幫助犯。
到時教授發火拉他下水,不一定能全身而退哦!
P.S:不用覺得自己很心酸,我指導教授小表弟的碩士論文,就是我好幾個學長和
同學聯合代寫的,論文的英文摘要也是我幫他翻譯的。而且....酬勞=0,
雖然我畢業後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拿棒球棍敲教授的愛車,但也是想想而已。
法律很好用,也能在某種程度上讓人出氣,但是做人是一輩子的事。
真的用法律去對付自己的指導教授之前,還是應該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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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頭詩 ] 清朝 紀曉嵐夫人馬月芳所作 [ 藏頭詩 ]
八月中秋會佳期 月下彈琴誦古詩 寺中不聞鐘鼓便 更深方知星斗移
多少英雄歸古廟 朝中宰相運心機 幾時到得蟠桃洞 同與仙人下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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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wgundam:請教一下,寄人籬下的幫助犯算幫助犯嗎? 10/25 16:03
2F:推 eslls:寄人籬下是指? 10/25 16:31
3F:推 newgundam:指研究生的畢業與否受制於教授,因此不得不低頭就範.. 10/25 16:43
4F:→ hotwingking:仍然是幫助犯 因為有違法性認識 10/25 16:48
5F:推 lufa5200:不是教授用學長的名義 而是申請獎學金要有論文 10/25 19:00
6F:→ lufa5200:然後學長申請獎學金後 教授又跟學長要 10/25 19:01
7F:推 monologist:其實現在很多學生都是為了文憑而不得不低頭 囧""" 10/25 19:23
8F:→ hotwingking:有恐嚇罪的探討餘地 10/25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