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我想問打工的問題
時間Thu Oct 19 15:36:18 2006
※ 引述《westgreen (窮鬼一枚)》之銘言:
: 我是幫我妹妹問的
: 因為他在我家附近7-11打工
: 剛剛有稍微爬文
: 知道如果像雜誌、漫畫如果退書沒成功
: 不該由勞方負責...但我要去怎麼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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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願意負責,那就不要讓人退書,即便消費者打電話去申訴,
也不關你妹的事情,因為老闆都說不給退書,你妹還要給別人退,那就...
: 且之前她在當PART-TIME時
: 經常超時工作,但店長卻不給加班費
: 搞的她每天作10小時的供卻只有領7小時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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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卡片拿去複印一下,順便辭職,就可以去勞工局申訴要錢了,
當然在勞工局開會前,你可以跟老闆講道理,問為啥麼多工作的不給薪水,
所以自己可以先協調要錢,可能很快就會拿到了.
(至於這家小7制度那麼差,那就不要呆了,省得日後更麻煩)
: 更嚴重的是三不五時就在短溢,而且短溢都市在大夜班與早班的交接時
: 因為有懷疑是不是大夜有在a錢,但因大夜的人員曾混過黑道
: 店長因為不敢惹他,所以一直裝傻,導致我妹作早班的人就要一直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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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有短溢不是交接的時候,也會交接錢,既然是短溢,不是代表錢有多?
跟你妹妹陪錢有很大關係嗎?錢點清楚不就好了.
如果錢有問題你妹還當交接完畢後,才發現錢有少,那我無話可說....
: 最近他本來想辭職,但因為店方的挽留而且保證把他升做正職
: 所以他又留下來(我承認我妹有點犯x)
: 不過前幾天因為他上台北找朋友(有跟店家請2天假)
: 店家非常不爽,所以就又把他降回工讀生
: 我想知道,像這樣我該怎麼捍衛自己的權利
: 因為店家太機車了,我有點忍無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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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什麼忍無可忍的問題,我是覺得辭職就好,剩下的薪水要求老闆按時發薪,
不按時發薪水的話,去跟勞工局申訴,讓勞工局承辦人員幫你處理,
從現在開始最好保留自己的出勤紀錄,最好有爭議的工資期間,
都複印下來比較好,證據收集完畢,就可以辭職走人了.
至於那個升職及降職處分,我覺得都有前因後果的問題存在,雖然降職處分是違法,
但是我覺得不要管職位的問題,這其實對你妹來說不重要,因為這家店根本不值得呆.
強烈建議原PO,把出勤紀錄卡複印ㄧ下,回去要老闆少給的工資,不給就勞工局申訴,
然後就快點離開這小7,找新工作就好了,打工機會這麼多幹嘛要留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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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74.193
1F:推 ivysky:短溢應是兩事,錢短少或多出來,便利商店通常有短+溢的相沖 10/19 16:54
2F:推 ivysky:通常清點後才交接,否則要如何歸責?原發問人應向妹確認清楚. 10/19 16:55
3F:推 ivysky:也可到便利商店板去問現今交接做法如何?我是多年前的經驗了 10/19 16:57
4F:推 vicliu:樓上的,正確啦! 10/19 17:46
5F:推 ivysky:所以原PO妹對交接的收銀短少之事,應另有隱情吧? 10/19 18:43
6F:推 westgreen:以想在離職前,把問題解決 10/20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