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東方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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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墮胎後 對方不負責可告他嗎
時間Mon Oct 9 14:03:18 2006
※ 引述《PALLET ()》之銘言:
: 女方以成年
: 女生以為男生墮過一次胎 女方家屬很生氣 與男方有簽禁止聯絡契決書
: 但事後兩方仍有聯絡 女生又再次懷孕 為男方墮胎
: 但男方不負責任 請問這樣有法可告他嗎
看你們希望如何處理:
1.希望男方有前科:
刑法288: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用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
罰金。懷胎婦女聽他人墮胎者,亦同。
同法 29: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
唆之罪處罰之。
但是這種作法,女方並不會全身而退,因為本案中男方所犯之罪是比照墮胎者處罰。
2.希望拿錢:
民法184: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債責任。
故意以背於
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195: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但是主張195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女方同意墮胎,所以要構成〔不法侵害〕是有一定
的難度,不如以民法184後段向法院請求,較為適當。不過要以女方的違法行為,主
張男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在實務上有一定難度。可以試試看,但不要抱太大希望。
3.題外話:
女方墮胎對身體很不好,以後可能會不孕,而且心理很難過。如果可能的話
,最好是避免未婚懷孕的情形再度發生。以後別再這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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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東方妙喜世界不動佛( 梵文:Aksobhya ) 發意受慧品
唯,天中天!我發是薩云若意,審如是願為無上正真道者,若於一切人民、蜎飛蠕動
之類起是嗔恚第一,意若發弟子、緣一覺意第二,唯意念婬欲第三,若發意念睡眠、念眾
想由譽第四,發意念狐疑第五,乃至成最正覺,我為欺是諸佛世尊,諸不可計無央數不可
思議無量世界中諸佛、天中天今現在說法者。
發意受慧品 南無東方妙喜世界不動佛( 梵文:Aksobhy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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