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8773 (幻)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調解委員會和解書&私下的和解書差別?
時間Mon Oct 9 00:16:11 2006
※ 引述《JimiHendrix (Blue Wild Angel)》之銘言:
: 請問在調解委員會填寫的和解書效力
: 跟雙方當事人私下簽訂的和解書一樣嗎?(雙方各有一個見證人)
: 因為很耗精神氣力,想趕快解決,但住的地方調解委員會要到20號才有時間
: 還是事後再把和解書送到調解委員會?
: 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
和解有分成"訴訟外和解"與"訴訟上和解"兩種
前者雖有和解之效力 但若從法律上效力來說 後者有較強法律上拘束力
簡單的說 "訴訟上和解"也就是在法官面前 兩造當事人所為的和解 若不依照和
解之內容 執行時 他方可直接依照和解書內容向法院聲請執行
而一般之和解 雖說亦有和解之效力 但總不比在法官面前之效力來的強
若要翻盤也不是不可 只是要負的舉證責任是比較大的
法院聲請和解,是比較簡便又免除日後爭議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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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8.144
1F:推 greenishish:請先參考鄉鎮市調解條例 10/09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