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wolf (可愛的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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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產業專班的解約問題
時間Thu Sep 7 16:14:08 2006
※ 引述《Nellas (........)》之銘言:
: 先謝謝觀看這篇文章的網友。
: 去年我考上某間學校的產業碩士專班(非在職專班),
: 入學前必須先與公司簽訂合約,否則需放棄入學資格。
: 由學生自行繳交學雜費。
: 公司要我賠償所領獎學金七萬元,以及培訓費用七萬五千元,
: 由於我是自己繳交學雜費,所以不清楚培訓費的用途,
: 據公司承辦人說法所謂培訓費是公司先出,畢業後學校會還給公司。
: 但是現在公司堅持要我賠償,
: 我才唸了一學期,現在要賠十四萬五千元,
: 對於一個學生來說真的是很大的數目,
我想你可能要搞清楚,產碩是由廠商付錢給學校,
由學校培訓人才並且授予學位。因此學生才能夠以一般碩班的學雜費收費標準
唸碩班進修。所以如果你違約不唸了,等於廠商的培訓費用全部白花了,
因此合約一般都要賠償廠商所付的培訓費用的 1.5 倍。
基本上,像研究所一門課的時數的課程,在外面如自強基金會上課的費用都是
很驚人的。因為產碩是由廠商來支付這筆龐大的培訓費,所以學校才願意接受
你們入學。
所以我覺得你簽約前應該要先想清楚吧,既然簽了約,又不唸了,那當然就得要
賠償公司。我認為你最多跟公司談一下能不能分期付,公司已經付錢給學校了,
不可能不跟你要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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