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這樣的罰單申訴成功的機會高嗎?
時間Sat Aug 26 09:24:44 2006
※ 引述《bbschy (bbschy)》之銘言:
: 今天晚上9點多跟朋友開車行經基隆基金二路(往基隆方向)時,
: 被警察攔下開了一張罰單.
: 事情的經過如下:
: 我從萬里往基隆方向前進,
: 一路上車子並不多,
: 車行速度順暢。
: 突然前方出現一台警車,
: 那個路段是一線汽車道加上地上寫著"機車優先"的外線車道,
: 由於警車以慢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 我跟在警車後頭,
: 當時我的車行速度低於或等於40KM,
: (註:該路段速限50KM)
: 後面跟好幾台車(至少4台),
那沒問題阿..警察是以合理的速度在開車不是嗎
你有看他超速或是違規嗎?
該路段速限50KM不是說所有車最少都要以時速50km/h走才叫合理的速度
真不知道你駕照那來的-0-
: 我承認我是比較沒耐心,
應該是說.你錢太多.想多花點吧
: 所以我就往外線的"機車優先"道切出去,
: 然後就超了警車,
: 在超車之前,
: 我有看到地上有寫著"機車優先",
: 但當時並沒有機車,
沒機車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
今天我把車停在機車停車格上
到時被開單在用.當時並沒有機車.所以我才停上去的
你認為合理嗎?
: 所以我認為"機車優先"跟"機車專用"的意義是不同的,
: 應該是可以超車的(雖然他是警車)
: 我也不覺得有違反交通規則,
: 在超過了之後,
: 我就被攔了下來.
: T.T
: 然後開了一張"汽車行駛機車優先道"的罰單,
: 違反法條是:第45條4款
: 我查過罰金是:600~1800..
: 我想要去申訴,
: 因為我認為警車有故意放慢速度,
借口.自己想開快就老實說
作錯了才在推卸責任.幾歲了
: 在一條車流量少的路段
: 故意開的慢慢的,
: 然後就等待像我一樣沒耐心的人超他的車,
: 接著就開罰單,
: 另外,機車優先道跟機車專用道的意義應該不太一樣吧!
: 警察攔下我的時候先問我:知不知道旁邊是機車優先道
: 我:我知道呀!!不過那是機車"優先"呀..前後300公尺內可是一台機車都沒有..
: 我為什麼不能超車!!
你為什麼可以超車
: 警:......,那也不能從右邊超車呀!
: 我:就只有這麼2線道呀!
: 接著我就不囉嗦了..
: 要開單就開吧..
: 想請問各位前輩,
: 我如果去申訴,
: 主張的理由是:機車優先道並不等於是機車專用道,
幫你作的小解釋
二、機車專用道:指劃設車道空間專供機車行駛之用,機車擁有專用路權,
其它車種不得穿越與行駛,行駛過程中不得離開專用道。
三、機車優先道:指劃設車道空間供機車行駛,機車擁有優先路權,
其它車種除轉向及路邊停靠時可以穿越其上外不得行駛,機車則可隨時進出優先道。
看的懂吧.需要在幫你作解釋嗎?
: 而且我並沒有一直行駛於機車優先道上,
: 我只是超個車而已,
: 再者警車有故意使人犯法之嫌!!
講在多都是借口.不想被罰就要守法
: 這樣的申訴是否有成功的機會呢??
: 麻煩前輩幫幫忙解答一下好嗎?
(  ̄ c ̄)y▂ξ我是沒愛心的路人.不是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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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85.137
1F:推 jackyu:帥XD 08/27 22:47
2F:推 bbschy:謝謝h大的解釋.現在我知道我的這個行為是不正確的!! 08/28 09:52
3F:推 bbschy:我並不是想開快,而是那台警車實在是太慢了因為我超過他的時 08/28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