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瑪麗有隻咪咪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關於公務物賠償
時間Tue Aug 15 11:01:33 2006
(很想罵髒話~~)
第一個層次
東西被偷了,叫他報警。警察查到是誰偷的叫誰賠。
第二層
真的要追究,看這東西是由誰保管的,
如果沒人可負保管之責,叫他自己摸摸鼻子認了,
幹麼硬要賴給自己員工?
第三層
如果你們覺得認賠算了,那就要求有可能摸到那台電腦的人都來分擔。
說不定是老闆趁沒人的時候自己拿走的。
1.看誰有錀匙?如果鎖在另外房間,那就看誰有那間的鑰匙。
2.看誰曾在上一次使用電腦到發現不見了的期間內,進出過放筆腦的地方。
最後一個問題:弄一台差不多等級和使用狀況來就可以。
(是我,理都不理他)
如果你真要問這是合理的嗎?
試問:
有一天你家巷口的7-11遭竊,
高老板要所有進出過那家超商的人分擔損失~
你覺得這是合理的嗎?
※ 引述《ifif (ifif)》之銘言:
: 我在一間補習班打工
: 擔任老師的工作
: 才剛剛做了不到一個月
: 有一天,公司發現筆記型電腦不見了
: 因為沒有防盜攝影機所以查出兇手有其困難度(但公司有設保全)
: 老闆說因為是我們待在補習班裏所以我們要負責
: 要我們老師們均攤筆電的錢
: 我想請問這是合理的嗎?(因為當初並沒有被告知有這責任,我連公司有筆電都不知道)
: 還有,我們可以找補習班負責人均攤嗎?(他說他沒有到班上來所以不用負責)
: 如果真的要均攤
: 是要攤原本筆電的買價?(筆電已用了兩三年)
: 還是目前同款筆電的市價?
: 還是自己找筆電有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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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ura:連有沒有這台電腦都不知道,那先叫他證明什麼東西不見了~~~ 08/15 11:01
2F:→ roura:要不然明天可能又有什麼東西要你賠(這樣你也要如數照賠嗎) 08/15 11:02
3F:推 floz:不用理他.... 08/15 11:42
4F:→ ifif:其他老師可以證明真的有電腦不見了..... 08/15 14:12
5F:推 roura:其他老師可以證明原來那裡有台電腦,但現在不在原來的位置上 08/15 16:15
6F:→ roura:簡單的說,老板把你們全部當成嫌疑人~~ 08/15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