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ureland (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請問一下強制離婚有關家暴的問題
時間Fri Aug 11 11:03:22 2006
※ 引述《Browny (我想)》之銘言:
: 朋友的父母長期不合
: 以致於朋友的媽媽想離婚
: 但是問題是
: 家暴雖然包括語言暴力 比如說問候人家媽媽之類的
: 但是他們都沒有錄音
: 所以說
: 如果要訴請離婚
: 以小孩(其實也不小啦 都20幾歲了= =)來當證人這樣可以嗎??
: 足夠嗎????
: 謝謝
可以,但證據力可能不足夠(夠或不夠端看法官的認定)
若可以的話,找鄰居或是知悉狀況的友人來補強證據比較保險
至於物證,有機會錄音就盡量錄
不過訴請離婚,法院都會先行強制調解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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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25.225
1F:推 Pash77:小孩子作証的証據力很足呀~ 比鄰居三姑六婆有力多了 08/12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