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很急..關於酒駕!!煩請解答
時間Thu Aug 10 12:40:55 2006
樓上JackeyChen大以回了一部份..
以下我回另一小部份吧.旦我只回我想回的..
※ 引述《LEAVE455 (雯)》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子的
: 我男友在星期日時在高雄被警察抓到酒駕,(無肇事)
: 酒精值0.64
: 當天就被移送地檢署.本來是說要等待審判
: 或許是法院的案子太多
: 所以就請我男友回家等待候傳.可是警察並沒有扣押他的車子
: (因為隔天他還開回嘉義)
: 只給了一張紅單
: 查了好多奇摩知識還有網頁
: 還上了PTT找了相關資料
: 可是
: 我的疑問還是沒得到解答
: 1)一罪不二罰,到底包不包含酒駕?
: 是真的2張罰單都要繳?
: 還是只需繳納一張
: 或者是先繳了紅單,法院判決下來還可以去監理所退費?
首先...對...沒有錯...一罪是不二罰
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原則
旦請了解.你男朋友是犯了二條罪..而不是一條..
所以簡單說...罰.死.活.該
也許你會說為什麼酒駕會是二條罪..
如果是一般平民老百姓..
二條罪是指以下這二條..
1.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一項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2.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
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是指一般平民.
因為你男朋友不是平民老百姓..而是阿兵哥
所以你男朋友第二條不適用刑法.而是適用
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
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二邊都要罰..麻煩可以開始準備錢來交罰金了..
旦說真的.其實也不一定是二邊都要罰錢啦
說不定.刑事部份你男朋友會被直接判刑坐牢.
連讓你們罰錢的機會也沒有.那就好了
反正你們也在抱怨沒錢交罰金嗎
當幫你們解決一個小小的煩惱
所以坐牢.可以為你們省下一筆錢唷
如果真的被判..我一定送你男朋友..爽..活該
**ˋ(  ̄▽ ̄)ˊ*****ˋ(  ̄▽ ̄)ˊ* *
PS:對了..禁閉室是一個修身養性的好地方
有機會..我建議你男朋友一定要去住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5.137
1F:推 JackeyChen:不要叫我"大"啦~小弟資淺到不行 <(_ _)> 08/10 13:08
2F:推 LEAVE455:謝謝你的答案..可是你的口氣跟回文態度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08/10 13:11
3F:→ LEAVE455:不過還是謝謝你的指教 08/10 13:13
4F:推 iistar:推本文 08/10 13:42
5F:推 mickeyme0625:推本文 酒駕無論有無肇事 就是該重罰 明知不可為而為 08/10 13:51
6F:推 eight:誰叫二樓那句「禁語」要亂用 真是害死「妳男朋友」 08/10 14:28
7F:推 hiturtle:<( ̄︵ ̄)@m小八你這樣說就不對了唷他男朋友該死關我屁事 08/10 14:38
8F:推 eight:說到這個突然想到「他男朋友」酒駕時,原po坐是坐在旁邊嗎 08/10 15:02
9F:推 Jabaworks:請問你看過行政罰法的規定了嗎? 08/10 19:26
補充一下.我了解你指的是行政罰法26條..
自95年二月五日行政罰法實施後到今年的7月1日前.我認同一罪不二罰..
而酒駕達到足以造成的公共危險罪時
因刑法優先於行政罰法
所以應該只罰刑案部份
如果警察有開單.那罰金部份.可事後完全要回
旦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很抱歉..那個新魯蛋文...講的不清不楚
目前產生的爭議在35條的第8項吧..
如果刑事上裁定的罰金比行政罰鍰的基準規定還低時
必須補足差額.就有人質疑此行為是違反一罪不兩罰的原則
這部份的爭議應該還在討論中
等討論出結果就知道了..目前適法性顯有疑慮中
※ 編輯: hiturtle 來自: 220.135.185.137 (08/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