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有哪裡缺粗石.打石工嗎)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該怎麼處理這種事情(加州)
時間Tue Jul 25 08:40:23 2006
※ 引述《ricetogether (糰~*)》之銘言:
: 天阿...我快哭了
: 事情就跟所有被騙去加州的過程一樣
: 也被半推半就的被拉進去
: 開始也是說看看而已又不用付錢
: 後來就一直用很爛的手段
想要瘦身 妳其實才十八歲不到 透過正常運動就可以阿
何必花那冤枉錢?懂嗎!多多到操場跑步.爬山.打球
比呆在冷氣房 KTV房 啥也不作,來得有實益多 (以上習慣性訓話)
基本上妳的個案是 「國王的契約」 不要太惶恐
未滿20歲在民法上還是未成年人
與他人訂立契約的效力,在妳父母親承認前,效力屬於未定
民法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
之承認,始生效力。
建議你父母親寫封存證信函給他們
大意就是拒絕承認「誰於何時何地與何人簽訂的什麼契約」
原因就是「妳還是未成年人,妳父母親是你法定代理人...自由發揮」
如此一來5000不用交,2000定金也順便拿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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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簡單的建議,或許有其他更有效率的方法,猶待其他板友大補充
另外,2000若拿回來,記得請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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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47.26
1F:推 ricetogether:這樣做就可以了嗎>< 我怕他會說時間太久..要付清錢加 07/25 08:42
2F:→ ricetogether:違約金..|| 我不奢求兩千塊拿回來~根本不想再碰觸到 07/25 08:43
3F:→ ricetogether:那地方><~ 全部拿來請客都行~ 我還不敢跟我爸媽說="= 07/25 08:44
4F:推 JackeyChen:妳應該現在還沒滿20歲吧?即便滿了 但是在沒有承認自己 07/25 08:44
5F:→ JackeyChen:契約效力之前,這契約還是屬於效力未定狀態阿 07/2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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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說 ,這樣妳也可以拒絕承認契約效力
使它歸於無效,結論妳還是要請客
6F:→ JackeyChen:反正跟你爸媽講吧 誠實為上策 07/25 08:46
~~~~~~~~~~說吧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219.71.147.26 (07/25 08:52)
7F:推 ricetogether:就算簽了很多名˙只要我爸媽寫不同意都行囉?我很怕要 07/25 08:53
8F:→ ricetogether:本人過去..如果是寄信就可以解決的話就好了>< 請客沒 07/25 08:54
9F:→ ricetogether:問題啦~只要事情可以解決~ˊˋ 07/25 08:55
10F:推 tim80302:就算你本人簽過一千次名,只要未滿20且父母不予以承認 07/27 23:19
11F:→ tim80302:那就自始歸於無效了..請安息 07/27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