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gosapphire (Dan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離婚?
時間Fri Jun 30 14:50:41 2006
Answer:
1.首先要看是法定財產制or共同財產制or分別財產制;都沒說時,假設是法定財產制好了,
既然房子為夫妻所合買,財產又登記在夫名下,則這棟房子就是夫的,要靠訴訟拿回來,
我只能說很難.當初在合資時,沒有登記為分別共有,導致現在房子所有權全變成夫的.
2.好賭可以作為判決離婚的原因嗎?法律無明文,目前實務上似乎也沒有類似的案子,如果
要請求判決離婚,我覺得勝訴的機會很小,畢竟民1052II要[難以維持婚姻]始可.如果先
生沒有民1052I的情形,也沒有民1090對小孩濫用親權時時,我認為婚姻還是得維持下去.
3.兩願離婚可行嗎?妻這邊沒問題,看夫要不要離吧,若不離時,也沒辦法.
4.小孩之監護權歸誰?離婚後,原則上,夫妻要協議;協議不成法院酌定(民1055I,II),再不
行就改定;所以,要看法院怎麼判,一般來說,法院大部分是判給父親比較多,因為父親的
經濟狀況通常比母親好,這不是男女不平等,因為本來事實就是如此.
5.結論:如果先生只是好賭,但沒有嚴重犯錯,則離婚離的成的機率大概3%~5%
房子拿回的機率幾乎是零
小孩子監護權拿回的機率約40%~60% (母親經濟狀況越好機率越高)
※ 引述《itsmn (小桃)》之銘言:
: 友人的先生嗜賭,夫妻倆平日一起做點小生意謀生
: 因為嗜賭的關係,先生對於平日工作總是愛做不做
: 有時明明該去批貨,卻跑去找人賭博,做生意的時段,也會偷溜去賭
: 這樣的情形雖然不是天天,但一週總要上演個幾次
: 先生缺乏對家庭的責任感,友人好說歹說先生依然故我
: 他們有三個孩子,都還是國小階段,生活開銷很大
: 因此讓友人在精神上產生極大的壓力
: 友人和先生去年一起合資買了一間房子
: 因為先生的堅持,和友人一時未詳加考慮,故將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
: 本來寄望有了自己的房子,有可愛的小孩,先生能對家庭更有責任感
: 但事與願違,先生依舊愛賭,致使友人擔心有一天連房子都會被賭掉
: 因此,友人決定狠下心來計畫離婚
: 他希望能拿到三個孩子的監護權 + 房子的所有權
: 請問如果打官司,有沒有可能依靠法律達成上述願望?
: 非常需要各位的幫忙和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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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32.49
1F:推 itsmn:請問如何判定經濟狀況好不好?存款?薪資證明?謝謝您。 06/30 16:12
2F:推 hugosapphire:工作的薪水,名下的財產都是法官判斷的標準之一 06/30 16:29
3F:→ hugosapphire:還有,經濟好壞,主要是夫妻倆之間比較. 06/30 16:29
4F:推 hugosapphire:再補充一點,婚後財產夫妻一人一半 06/30 16:35
6F:→ Ronlong:房子 主張是借名登記,訴請法院判決 07/02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