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teta (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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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請問 有關敗類醫生亂填 診斷證明的問題
時間Tue Jun 13 22:05:10 2006
本人前幾個月,一位主治醫師也碰到這個問題。
: 1. 此醫生對個人進行此種"未審先判"的作為 是否是可允許的?
所有台灣的病歷,仔細看的話,
都是impression,
如果是要中文診斷書,診斷除非病理確定,
否則都是寫“疑似大腸癌“注意有疑似兩字,就是說醫生也不確定,
所以醫生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
: 2. 若我向此醫棍要求更改病例 她不肯配合 我可有強制其更改之法?
其實沒這麼嚴重,說明狀況後,可以要求寫一張診斷書寫:
目前無直接証據或病理証劇,證明患者有大腸癌,建議門診追蹤治療,
我們上個月就有一例,我們就出示此種證明書。保險公司能接受,不知。
: 3. 對此醫棍對個人造成的損失 我可有辦法讓他吃點苦頭?
要證明造成實質上之損害,如前面朋友所述,
注意的是,
保險公司也可以因為疑似大腸癌而拒保,
: 4. 此醫師的態度是否亦違反其從業方面的相關規則?
說真的,很難,
林致男也才停權三個月,
趙建銘也不會停權。
: 還請各位可稍微解答或提供有此經驗的律師讓個人能約時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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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碼的 若真的得了癌症 搞不好會先捅這貨色........
不過說真的,如果真的不幸得了癌症,我個人認為才要感謝這醫師,
保險只是關於錢,癌症可是生死大事,
早發現、晚發現,對癒後可是差很多的,
如果這位醫師不做大腸鏡,甚至為了你的要求,不認真做檢查,就寫沒事。
晚了幾個月,你才發現,癌症轉移到肺、腦,
那要再多的保險又有什麼用,早期癌和晚期癌prognosis 可是差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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