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ax (凸NNNN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因為有人在家裡附近虐待小狗
時間Sun May 28 20:09:37 2006
※ 引述《TCPDCID (CID)》之銘言:
: 小狗在刑法上視為物品而非人,虐待小狗應向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申訴。
: 網址:http://www.apaofroc.org.tw/index.htm
動物保護法 第30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
害者。
二 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者。
三 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
還是可以罰錢喔
可是主管機關是誰 我也不太清楚
報警的時候再亮一下法條 看他們會不會重視一點 有時候警察也不知道有這規定的存在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60027
: ※ 引述《FidelCastro (卡斯楚)》之銘言:
: : 已有報警處理過,但是警方好像因為對象是狗的關係
: : 不是太在意
: : 有用把影片拍起來,可以把影片放在網路上嗎?
: : 這樣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不會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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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65.235
1F:推 lovingjuice:謝謝喔...要是再發生的話 我會把這些跟110講的... 05/28 21:17
2F:推 ivysky:被拍到的人,可以主張被侵權嗎? 影片放網路上妥當嗎? 05/29 01:45